当前位置: 首页 > 期刊 > 《大众健康》 > 2012年第10期
编号:12294707
“在家上学”要求很高
http://www.100md.com 2012年10月1日 《大众健康》 2012年第10期
     10年前我从耶鲁大学回国,在《耶鲁育儿宝典》中介绍“家庭学校”这一概念时,还是“新鲜事物”,而如今已经成了大家关注的“热点”。以“在家上学”一词在“百度”网一点,就可查到相关结果1270余万条。显然,学校教育不再是孩子们唯一的出路。已经有相当一部分家长认为“学校教育制度已成为扼杀孩子创造性的车间”,开始身体力行对自己的孩子进行家庭教育。

    其实,古今中外“在家上学”不乏成功者,而失败者更多(尽管报道不多,客观结果却显而易见)。在我治疗的众多案例中,曾有一名,三岁就学习了“解方程”的“优秀在家学习”儿童,14岁时却逆反父母、厌学、冲动毁物、离家出走……。因此,科学地认识和实施“在家上学”至关重要。特别是儿童心理健康发展和教育问题不容忽视。

    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应有机结合

    儿童的心理活动特点与成人不同,突出特点是处于不断地发展变化之中,儿童的基本心理需要有“交友”、“游戏”、“表同”、 “竞争”及“性别认同”等;心理活动的原动力遵循“享乐原则”,如果不及时完善社会化过程,会形成“好吃懒做”,图“安逸”的心理;当然,教育也不仅是传授知识,更重要的是教“做人”。显然,许多儿童的需求和发展在家里是无法正常满足的,一般父母没法充当多种角色;老师也不是谁都能当的;没有严格的社会规则和同龄人竞争,儿童“享乐的本能原则”也很难克服;更难以正常实施社会化过程,领导力和管理能力难以发展。即使学习成绩还好,走向社会也会困难重重。还有,不同老师的知识和授课方法,男男女女同学的游戏和竞争,社会规则和自我约束能力的发展等,父母都是难以在家实施的。
, http://www.100md.com
    多年来心理学对学习定义还是很科学的。“学习是个体在特定环境下由于练习或反复经验而产生的行为或行为潜能的比较持久的变化”。 学习不仅指有组织的知识、技能、策略等的学习,也包括态度、行为准则等的学习,既有学校中的学习,也包括从出生以来就出现并一直持续终生的日常生活中的学习和社会经验的积累。因此,正常的学习应该是“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的有机结合。

    理想教育模式:个性化教育人尽其才

    学校是社会发展的产物,是人类进化过程中的飞跃。“在家学习”和“学校学习”是相辅相成,取长补短的过程。其实,目前许多成功的“在家学习”联盟,也是变相地成立了新型的,以“儿童为中心”的个体化和多样化的学校式“家庭学校”。因此,问题的关键是“教育改革问题”,而不是否定学校教育和集体学习的模式。

    当今的教育的确缺乏“个体化”和“特殊化”问题。而“特殊教育”学校和“特殊教育”专业正是知道了这一点而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可想而知,如果教育能够做到“个体化”、“因材施教”,没有一个家长愿意牺牲“自己的工作和事业”,实施“在家学习”。事实上,爱迪生的妈妈也是出于无奈而选择了在家教育。
, 百拇医药
    当然,人们会质疑,认为“你说的是理想化的教育”。是的,目前的教育的确需要改革,特别是“特殊教育”。作为了解国内外现状的“儿童精神科医生”,我有成功的经验也证实“特殊教育”需要改革和发展,实施“在家学习”和“学校学习”的相互补充,科学地教育好各种类型的“孩子”。在我的门诊,指导了许多“孤独症”、“多动症”、“抑郁症”,甚至“儿童精神分裂症”儿童家庭,实施“在家学习”和治病。经历了个体化的家庭“特殊教育”后,大部分可回归学校,考上大学,成功地走向社会。当然,不可能“人人成才”,但能做到“人尽其才”。

    “在家学习”的要求很高

    “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并不是矛盾和冲突的。有时候“孩子”因为发育问题——超前或落后,学校恐怖等,而不适应普通“学校教育”,当然可以实施“在家学习”。但是,现在不是“爱迪生”时代,现在儿童精神医学快速发展,为特殊儿童的评估指导和治疗提供了科学的依据和方法。因此,这种情况最好能得到专业精神科医生的评估和指导。如,评估智商、情商、用脑习惯和社会适应等,做出科学的诊断和特殊教育的建议。这样,经过“在家学习”的调整,大部分儿童还会很好地回归“学校教育”,会更成功!
, 百拇医药
    事实上“在家学习”对家长有较高的要求。至少应当具备“大学学历”;有教学的能力和经验;懂得“儿童发展心理学”和“教育心理学”;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好;即能做父母又能做孩子的朋友;社交能力强,会利用各种社会资源;身体健康且精力充沛。

    “在家学习”的环境的要求也很高。要具备或能利用普通中小学的基本设施;应该向当地社区或教育部门通报,有规范化的教学大纲和计划;有条件的最好能参加普通学校的阶段考试和会考。特别是要创造合法的“在家学习”的环境,而现实情况是“在家学习”还缺乏相应法律保护;缺乏社会大众的认同和支持。

    “在家上学”实施得当,会提高了个体化发展和创造性发展的机会;但是也容易使孩子缺乏社交、社会竞争和挫折教育的机会。所以,不是所有孩子都适合“在家学习”。目前,“在家学习”应该是我国相对薄弱的“特殊教育”的补充形式。因此,一些特殊儿童,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以实施“在家学习”。而大部分儿童应该享受国家提供的、规范的教学大纲和计划;专业化、分科齐全的教师资源;专门机构研究学习心理和教学及考试方法,不断进行教育改革;有国家考核和审评标准认证的;有法律规范和保护的“学校教育”。

    郑毅,北京安定医院副院长,教授 ,主任医师,博士生导师。擅长:精神病诊治与精神卫生;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从事精神医学临床、教学和研究工作29年。对各种精神疾病诊断和治疗、心身医学的理论与实践、独生子女健全人格的培养、脑潜能开发、精神障碍遗传及行为基因学有特殊研究。,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