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欺凌 不能让孩子独自承受
校园欺凌曾一度成为社会热点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的数据显示,2016年前11个月,全国检察机关共受理提请批准逮捕的校园涉嫌欺凌和暴力犯罪案件1881人;2017年前11个月,全国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的校园涉嫌欺凌和暴力犯罪案件2486件3788人,提起公诉3494件5468人。
之所以说它热点,不单单是数量上的严峻形势,还在于校园欺凌对受害者造成伤害的严重程度,有的贻害终身,受害者一生都生活在伤痛的阴影中。
如何辨识校园欺凌
1978年,挪威学者Olweus提出“欺凌”定义:受害者(个人或者团体)长期而重复地暴露在欺凌者(人或者团体)所施予的伤害行为当中。其中欺凌者和受害者之间权利是不平等的,伤害行为是蓄意的。而校园欺凌通常指同学间的欺凌行为,多发生在中小学。
针对定义,我们可以这样识别欺凌:
一是权利或态势上的不平等,如年龄大小、个子高矮等。之所以说欺凌不是玩闹,就是因为它不是势均力敌的对抗。
二是“蓄意的伤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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