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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3775420
静脉输注化疗药物的安全管理(2)
http://www.100md.com 2010年9月1日 《大众健康·学术版》 20109
     3.3.2静脉推注或静脉滴注要求。建立静脉通道时,应先用生理盐水加压快速冲入,针尖处无软硬度变化、静脉回血通畅无外渗表现后再接含有化疗药物的输液瓶或注射器,妥善固定。注药过程中随时观察穿刺部位有无肿胀,静脉注药时,每注射3-4ml应回抽一次,以检查有无回血。无论是静脉推注还是静脉滴注,均应将化疗药物稀释到需要的浓度,并在规定的时间用完,以减少药物对血管的不良刺激。

    3.3.3建立醒目标识。为化疗患者做好特殊标识,如在治疗室操作台上、病人一览表上放一醒目标记,在化疗患者输液架上挂一写有“化疗药物”的黄色警示牌子,提醒所有当班护士注意观察,增加巡视次数,保证化疗输液安全。

    3.3.4规范记录。科内建立一本化疗患者登记本,对所有化疗患者进行详细登记,包括姓名、年龄、性别、文化层次、对化疗的认知程度、患何种肿瘤、化疗方案、曾经采取的静脉穿刺方法、穿刺者姓名、穿刺器材、有无外渗史、静脉分级等,每个化疗患者均建立输液卡并规范记录穿刺者姓名,更换输液者姓名、滴速、巡视情况等,并将其列入交班项目,严格执行床边交班。

    3.3.5药物外渗后常规处理。发现化疗药物外渗或怀疑外渗时,应采取以下措施:立即停止输液或静脉注射,保留穿刺针头,利用此针头尽量回抽渗漏在皮下的药液,由保留针头注入相应的细胞毒药物拮抗剂后拔针并于局部皮下注入解毒剂。解毒剂具体使用如下:局部常规消毒后,用无菌5ml注射器抽取解毒剂,做局部皮下封闭。即由疼痛或肿胀区域外缘向内做多点注射,封闭液使用量根据化疗药的种类、漏出量、范围做相应增减。若无相应解毒剂则选择地塞米松5mg+利多卡因100mg局部封闭,每日1次,连续3日,以减轻局部疼痛和炎性反应。

    3.3.6拔针要求。注射完毕应更换生理盐水冲洗后再拔针,并按压针眼数分钟。

    3.4加强化疗后的质量监控。化疗后要求责任护士每日观察化疗穿刺部位的皮肤颜色,有无肿胀、疼痛及周围静脉的色泽,有无针眼处隐性渗漏,以便及时采取有利措施,避免迟发性反应所造成的严重损伤。如患者在化疗结束当天出院,则由当天负责办理出院手续的护士在患者出院1-3天内进行电话随访并登记,及时了解静脉穿刺处情况。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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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王哲海,孔莉,于金明. 肿瘤化疗不良反应与对策. 济南:山东科学技术出版社,2002:43-51

    [4]曹伟新,李乐之.外科护理学. 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 2008:190, http://www.100md.com(陈喜梅 柯丽丽 钟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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