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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898622
中国人婚姻状况65年变迁
http://www.100md.com 2016年5月30日 晚晴 2016年第2期
征婚启事,婚恋,婚姻法
     林蔚

    20世纪50年代 婚恋自由得到社会认同

    1950年4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在北京颁布。这是新中国的首部国家大法,宣布废除包办强迫,实行婚姻自由,建立一夫一妻的新婚姻制度,彻底颠覆了“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传统婚姻。

    这是一场轰轰烈烈的解放运动。长期以来,婚姻对中国人而言承载着“上以事宗庙,下以继后世”的重任,包办、童养媳、一夫多妻等等都因此长期合理存在。如今传统伦理突然成了封建思想余孽,新婚姻法带来的冲击和震撼是巨大的。

    国家开展了为期3年的婚姻法贯彻运动,依靠由上而下的力量,个人权利意识开始在婚姻关系中觉醒。

    “这一回我可要自己找婆家呀……”拒绝包办、大胆追求婚姻自主的《刘巧儿》唱出了人们对新婚姻的向往。身为中国新女性典范的刘巧儿还唱出了姐妹们的择偶心声——劳模,“争一对模范夫妻立业成家”是当年老百姓至高的婚姻理想。

    虽是为爱抗争,但刘巧儿所代表的新婚姻观里,解放和进步是最鲜明的色彩,其重要性远远超过了爱情。而婚姻一旦被赋予了多重政治含义,很多时候并不能完全自主。

    组织安排曾是盛行的婚恋方式,比如给风华正茂的女青年安排历经沧桑的革命英雄。这种安排,爱情明显被忽略了,“先结婚后恋爱”——组织为你安排了最好的生活方式。

    离婚一度被视为妇女解放的象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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