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怎样审判日本战犯
刘统70年前的1月19日,正义审判的庄严大幕缓缓开启。在东京的远东国际军事法庭上,中国的法律人迎难而上,力挽狂澜,最终为饱受日寇蹂躏屠戮的同胞讨回了公道。70年过去了,这段历史从沉寂中苏醒。因为无论沧海桑田,它终究不会被忘却,也因为新一代的中国法律人和有心者的努力。让我们亲近和了解这段历史,这是对现在正为东京审判研究抛洒心血的人们的最好的褒美,也是对中华民族苦难深重的过去的最好的纪念。
70年前,远东国际军事法庭正式成立,历史上著名的东京审判正式开始。1946年中国代表团派出了17人的团队奔赴东京参加审判,面临人手少、时间紧、举证艰难的不利条件,中国代表团殚精竭虑,不辱使命,最终将曾屠杀无数中国人的多名日本战犯绳之以法。
“个人荣辱过去就过去了,但国家民族的历史沧桑不能被遗忘,尤其是不能被一代代年轻人遗忘。”对抗日战争的回顾和反思,永远是现在进行时。(作者系文史学者、上海交通大学教授)
怎样确认战争罪行和战犯
日本投降之后,国民政府从重庆迁往南京的过程中,就开始组织国内的审判。自鸦片战争以来我们一直处于半殖民地的状态,外国人有治外法权,面对这样一场国际审判,中国人可以说是毫无经验,也没有先例可循,怎么办?当时国民政府的法官和筹备人员就开始重新学习国际法,一切从零开始。
审判初期有几项重大的筹备工作:一是组织审判机构,二是调查战争罪行,三是确定战犯的人数和姓名。这三项大工作就花费了很多的时间和精力。
首先,战争罪行怎么确认,我们没有经验。对日本进行审判,你得有依据,而且这个依据要有国际公认的权威。中国的法庭首先寻找《日内瓦公约》,看它一次大战时是怎么规定的。经过反复的酝酿,当时国内的法庭拟定了38条罪名。这38条很生硬,其中有几条,像“攻击或击毁医院船”、“滥用休战旗”(你已经打出休战旗来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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