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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889725
野战军在城市不能“野”
http://www.100md.com 2020年12月30日 晚晴 2020年第3期
前委,民宅,守则
     钧师 陆军

    入城纪律规定得越来越细

    进城市以后怎么办?这道考题,是毛泽东布置给全党的。解放军接收接管的大城市,上海并不是第一个。但一些部队进城的经历确实反复,有的还很曲折。在一些解放的城市里,照搬农村经验分“浮财”,发动贫民斗争工商业主,甚至不同单位争抢房屋、物资的“捞一把”现象,也时有发生。

    与此对应,则是从1948年1月起,到七届二中全会明确提出“工作重心转移到城市”前,中共中央关于城市接收总体方针的指示电数量,达到了至少34份,这还不包括就某一方面问题,给各中央局、前委、野战军的具体指示。1948年2月,毛泽东要求“各中央局、分局,前委对于自己占领的城市,凡有人口五万以上者,逐一做出简明扼要的工作总结”,并且要求“限三至四个月内完成”。可以说,从这个时候起,“进城以后怎么办”就成了中央“布置”给前方的必答题。

    随着解放军的推进,在中央指示电中“纪律”二字的分量越来越重,各部队列出的入城纪律规定也越来越详细。1948年的西柏坡九月会议上,毛泽东明确提出“军队向前进,生产长一寸,加强纪律性”。辽沈战役胜利后的1948年12月22日,中央军委以当时东北野战军名义,公布“约法八章”。6天后,北平市军管会发出的《关于做好入城准备工作通告》附件中,规定了“入城纪律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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