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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889533
民法典问答|养老继承
http://www.100md.com 2024年5月10日 晚晴 2020年第6期
继承权,居住权,有权
     问:老高立下遗嘱,房子由儿子继承,但希望照顾他多年、无子女无房产的保姆继续居住,可以怎么做?

    答:可以以遗嘱的方式为保姆设立居住权并办理登记。

    《民法典》增加规定“居住权”这一新型用益物权,明确居住权原则上无偿设立,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或者遗嘱,经登记占有、使用他人的住宅,以满足其稳定的生活居住需要。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规定,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第三百六十七条规定,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

    第三百六十八条规定,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第三百六十九条规定,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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