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期刊 > 《晚晴》 > 2020年第7期
编号:889488
建党初期如何制定执行“铁的纪律”
http://www.100md.com 2020年12月3日 晚晴 2020年第7期
组织纪律,党费,全党,触犯几条纪律,必须给予开除,不应在日常生活中机械应用
     张仰亮

    触犯几条纪律,必须给予开除

    中共成立之时,全党仅有50多名党员,分散在多个省份。这时,党对组织纪律的规定较为简略,要求各级党组织保持党员的秘密性、纯洁性,并不得参加其他政党。

    1922年中期,中共领导下的工人运动出现第一次高潮,革命斗争形势趋于紧张,在此情形下,中共二大对党的组织纪律制度作了进一步规定。

    中共二大制定的《中国共产党章程》明确规定党员如果触犯以下纪律 ......

您现在查看是摘要页,全文长 1792 字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