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科举系统如何防止冒名顶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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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黄鱼儿唐代冒名选官
隋炀帝大业元年,科举制正式创立。然而,隋朝仅二世而亡,科举制尚未形成制度化的规制。唐代继承了科举制度,但远没有达到标准化、规范化的程度,考生操作的空间很大。
唐代读书人想要通过科举出仕,首先要经过礼部主持的常举考试,此时常举考试的突出特点是试卷成绩并不决定考试结果。因此,要想在常举考试作弊,主要通过“行卷”和“通榜”。
“行卷”是请名流为自己的作品制造声誉,以利录取。应试举子在参加省试之前,将自己平时的作品写成卷轴,送给政坛权要或学界名流,以求其赏识并向主考官推荐。所谓“通榜”是主考官请有地位、声望且与自己关系密切的人来共同决定录取名单。“通榜”者没有看过试卷,他提出的名单主要是依据“行卷”来定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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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找枪手代考也是唐朝常举考试的常见作弊方式。为了防止代考,一般要求考生提供有详细体貌特征的履历。进场前,考官根据履历验明考生的身份。由于古代没有相片、指纹识别等技术,故设有识认官,专门识认考生,以防冒名顶替入场。每次考试时,考生须通过识认官验证之后方可进场考试。
通过了常举考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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