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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止“一线路”:明代卫所制度与贵州地域社会变动
http://www.100md.com 2022年8月10日 晚晴 2022年第7期
王昌龄,洪武,“一线路”的形成,作为“文化孤岛”的隆里所
     文/吴才茂

    “一线路”的形成

    明代贵州卫所分布呈“一线路”的特点,为世人所道及,这种观点,明代就颇为盛行,如嘉靖期间兵部尚书杨博就说:“贵州初属四川行都司,永乐间,始建省治。官则流土相参,民则汉夷错处,不当中土一大县。一线之路,外通滇南。官军月粮,仰给川、湖二省……大抵贵州开为云南,无贵州是无云南也。”明代官员普遍认为,经营贵州的目的,只是要借助其地理上的“一线路”优势,维护入滇驿路的畅通。

    基于这样的认识,到明代中期,出现了恢复洪武旧制的呼声,即撤销贵州布政司、按察司,只保留贵州都司。如景泰元年吏部左侍郎何文渊上奏:“布、按二司并各府大小官吏及从征官军俱各取回,止照洪武年间设立宣慰司及都司卫所。”夏瑄干脆说:“贵州宜仍洪武旧制,置行都司,罢藩臬郡县”。

    在当时出现的“罢省派”认为,只要设置贵州都司及辖下卫所就足够了。因此,贵州卫所分布呈现出“一线路”形态,成为不证自明结论。实际上,从设置时间来看,并非前人所简单以为的元代开辟通往云南路线,然后贵州卫所沿线依次分布,“一线路”的形成经过了非常复杂的变动过程。

    首先,土官归附与明王朝的对策。洪武初期,根据贵州的形势,明王朝对贵州中东部的策略是以安抚为主,尤其注重于土司制度的重建,藉此把这些羁縻政权纳入明王朝制度建设的系统之中。因此,直到洪武十四年之前,贵州地区除了洪武四年设置贵州卫、永宁卫和洪武十一年黄平守御千户所之外,并无其他卫所建置,主要的工作,还是招抚土官并对土官进行管理。

    其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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