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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代沟——教给孩子个人责任
http://www.100md.com 2005年12月1日 《中老年保健》 2005年第12期
穿越代沟——教给孩子个人责任

     非子老师,您好!

    我是一个普通的国家干部,年初才退休,本该在家安度晚年,不想女儿的婚恋之事一直不顺,眼下又出现了令我们担忧之事,想来真是让人头疼得很。

    事情是这样的,女儿24岁初恋,爱上一个大她8岁的离婚男人。开始我们不知道,半年后她对我们说她要结婚,我和她母亲一问,才知道了事情的真相。于是,我们坚决反对!为此,她母亲还找到了那个男人,强迫他离开了我们的女儿。这事闹了大半年,最终女儿总算依了我们,没让这桩婚姻实现。然而,代价却是女儿的出走。她不辞而别,独自一人去了深圳。这期间,我们怎么劝她,她也不肯回来,说是父母剥夺了她爱的权利。后来,我和她母亲到深圳去看她,求她回来,并托多方朋友给她介绍对象。她一概不理,还说,婚姻是她自己的事,不用父母管。就这样,自初恋失败后,她一人在深圳呆了两年。

    因生意不顺回到北京时,女儿已26岁了。一个26岁的女孩仍是行踪不定,没有归宿,做父母的怎能不挂心呢?后来,我和她母亲分别找她谈话,说服她安定下来,组织个家庭,也算了却父母的一桩心事。不料她竟然告我们说,她有朋友了。再一问才知,这次更糟了,上次找了个离婚男人,这次是已婚男人! 这我们就更不理解了,这不明明是第三者插足吗?那个男人不是婚外恋吗?这到底是怎么了,天下男人这么多,女儿怎么总是往这种人身上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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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于上次的教训,这回我们不敢妄动了,怕女儿万一有个意外,我们后悔都来不及了。我和她母亲再三商量,决定找那个男人谈谈,让他放弃女儿,因为他比我女儿大12岁,无论从哪方面讲,都是他主动。但女儿说,那男人对她很好,还答应她半年以内和妻子离婚,再和她结婚。

    如此的甜言蜜语,我和她母亲根本不信,毕竟我们是过来人了,可我们的女儿却难辨这种人的真面目。为此,我和她母亲多次找她谈话,非但无济于事,女儿还表现出极度的反感,并公开对我们表示,若再逼她,她将破釜沉舟,作出个样子给我们看。女儿自幼聪明伶俐、娇生惯养,虽然自信,却也十分任性。面对这样一个孩子,我们做家长的没了主意,万般无奈之际给您写信。望您能帮忙给个主意。

    吕安扬

    2005年10月15日

    吕先生,您好!

, 百拇医药     来信收到。信中您谈及了女儿婚事带来的苦恼,个中滋味,我能懂。

    这恐怕并非您一人的痛苦,在今天这个由传统走向开放的时代,在几千年的人伦常理被个人自立、个人发展和个人情感所取代的“阵痛期”,发生在老一代和新一代之间的代沟已提到整体国民的情感议事日程上来了。这是不以人们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是一个社会从封闭走向开放的必然趋势。

    作为一名心理工作者,我能理解您及您爱人为人父母的苦心,但也不得不坦率地说,面对今天的观念开放和社会进步,恐怕没有人能阻挡年轻一代追求自由与真爱的潮流。

    我虽不认识您的女儿,但我相信我比您更理解她。她当年奔走深圳的痛苦与其说是任性,不如说是她对自己脆弱与孤独的逃避和反抗。因为人在遭遇意外打击时,几乎没有不“逃跑”的。双亲的死亡、爱人的背叛、友情的断裂、骨肉的夭折……虽然“冲出大门”或“冲进雨夜”什么也不能改变,但下意识中的逃跑,却反映了人的本能。这是因为,人对苦难虽然有极强的韧性,但人性中潜在的脆弱使我们在任何情感事变前都无法机械地保持“冷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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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具体到您的女儿,即使在她的“逃跑”行为中不乏任性,但身为父母最好也不要以“任性”的定论给孩子简单、武断的指责。当孩子已经发生了任性行为时,对任性的指责不但不利于解除任性,反容易强化任性,甚至导致更严重的后果。这时父母若能设身处地,才能理解孩子的任性;若再能将心比心,才容易透析孩子的执着。

    因为,就像父母爱孩子一样,绝大多数孩子也深爱着父母。孩子毕竟是孩子,孩子的任性看似坚强,其实是对父母的反抗;孩子逃跑看似勇敢,那是他(她)承受不起脆弱。这时,父母要能改变一下自己的思维方式就好了:当你一再质问孩子“为什么”时,若能把质问的矛头指向自己,就能在双向“为什么”的问答中找到实质性的结论和答案。

    为您的女儿进行了这么多的“辩解”,并非我赞同她眼下的选择,也不意味着我对她的全盘否定。因为,在我从事婚恋心理工作的经验里,我亲眼见过某些在父母意志下成婚的乖女孩的不幸结局;也有当初不听话的孩子,她们一意孤行的选择在一开始伤害了父母的感情,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她们的幸福还是得到了社会与家长的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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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我想说,在女儿的婚事上,真正能为她作主的只有她自己;即使是父母,也无法代替她,更不能代替她恋爱和生活。而对于爱情和婚姻这部“私小说”,如何解读,如何处置?两代人的价值观是如此不同!父母对子女最艰难的爱就体现在这种时刻。这爱需要父母真诚地呵护,又需要与子女彼此平等地对待;这爱需要父母自身最大程度地克制,又需要与子女彼此最大程度地去尊重。

    当然,您的女儿以及许多同样的女孩,都无法回避因为自由的宣泄和追求真爱的激情所带来的痛苦。然而,人的成熟就是以多次失败为代价的。即使在感情上,我们也应该允许并承认失败的积极性,失败在很多时候不是坏事,是好事。没有失败就没有成功,人在跌倒和爬起中成长。

    总之,在子女的婚事上,做父母的若还像过去那样对孩子一味地说教,已经无济于事了;不但无济于事,还会引起子女的反感和反抗。具体到您女儿的婚事,若您们真想帮她,并希望她获得幸福,最好先放弃师长的架子,学会和她做朋友。只有从一个朋友的平等态度出发,您们才能真正了解并理解女儿的喜怒哀乐,女儿也只有在平等的关爱中才会敞开心扉,向父母吐露心声。并且,这一切靠的不是“欲擒先纵”的技巧,而是父母对子女基于人性“爱至上”的真诚和尊重。

    婚前没有失误的女孩不见得婚后幸福;婚前有过挫折的女孩也不见得婚后不幸。但有一点大致可以肯定:在这样一个个人意识与个人情感日益受到重视的新世纪,父母所能做的恐怕只有一件事,教给孩子个人自立和个人责任,告诉她,你是一个成年人,你应该为自己的选择和行为负责任。这种坦率的态度一方面可以使父母摆脱家长式的困扰,也可以适当地冷却孩子的冲动情感,以便她对自己的行为作出理智的判断。

    这封信有可能您不满意,但这是我发自内心的、由衷的答复,或许逆耳之言能利于行。

    陈非子

    2005年11月10日,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