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监局关于10批次药品不符合规定的通告(2020年第45号)[2020年07月02日发布]
检验所,食品药品,制药
经江西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等9 家药品检验机构检验,标示为成都锦华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等10 家企业生产的10 批次药品不符合规定。现将相关情况通告如下:一、经江西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检验,标示为成都锦华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1 批次吡嗪酰胺片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重量差异。
经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标示为四川成都同道堂制药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1 批次兰索拉唑肠溶片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含量测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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