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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1366029
河北省单采血浆站建设管理模式的研究
http://www.100md.com 2006年6月1日 赵莉华 张 海 陈 莉 常 缨 刘庆华 李雅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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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血液制品——人血白蛋白、球蛋白等,临床仍有很大的需求量,血液制品生产所需原料为健康人血浆,目前无替代物,提供生产血液制品的原料血浆需由单采血浆站进行采集。为保证原料血浆和血液制品的质量,保证献浆者安全,必须规范单采血浆站建设,加强单采血浆站的管理,避免质量事件的发生。

     1 概述

    1.1 河北省目前建设的单采血浆站实行统一规划、统一设置、统一建设、统一装备、统一标准、统一制度、统一管理、统一质控。

    1.2 上个世纪90年代,受“经济过热”的影响,一度出现争相建立单采血浆站,甚至出现个人购置几台离心机,找几间房子即开展单采血浆活动,造成血浆质量得不到保证,经血传播疾病时有发生。河北省原有经批准或未经批准开展单采血浆活动的采浆站30多家,1995年全部停止单采血浆活动,进行彻底的治理整顿,随着血液制品市场的需求及全省全面实现临床用血无偿献血,2005年逐步开展单采血浆站的建设。

    1.3 我国单采血浆站设置有两种形式,一是由血液制品生产单位设置,一是由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设置[1],据笔者了解,目前全国单采血浆站的设置以县卫生行政部门设置为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专门从事单采血浆活动。

    1.4 单采血浆站是营利型的企业管理,存在多采多营的现实,虽然卫生部对血液制品生产用原料血浆供应进行了划片定点[2],但仍潜在单采血浆站多采多营,多处寻找销售渠道的问题。

     2 管理模式

    2.1 统一规划

    河北省单采血浆站的建设由省卫生厅根据全省医疗卫生和血源资源及血液制品市场的预测,统一规划设置单采血浆站,拟在全省范围内建设15所左右的单采血浆站,合理布点,充分利用当地的医疗卫生资源,满足血液制品市场的需求。

    2.2 统一建设

    单采血浆站由血液制品生产单位根据市场需求及自身投资能力,分批分期,逐步完成采浆站的建设,建设规模、建设形式由制品单位负责,要符合单采血浆的工艺流程和卫生学要求,允许使用同一的设计方案。

    2.3 统一装备

    各采浆站的采浆机、检验用的酶标仪和洗板机、储存血浆的冷库设备以及易耗品采浆袋、检验试剂等均由制品单位购置和配备。

    2.4 统一管理

    制品单位成立单采血浆管理部,制定各种岗位职责。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统一管理单采血浆站。各采浆站使用统一计算机管理软件,全省互联,并在流程关键部位设置监控系统,制品单位的质控部门、省卫生厅和省输血协会监管部门终端的工作站,可随时获取监控关键点位和动态数据信息。统一财务管理,统一预算、核算和决算。

    2.5 统一质控

    各采浆站的质控由制品单位设立的质控室统一完成。经检测合格的血浆送集中储浆库存放至少3个月,待3个月后献浆者再次采浆检测合格后,方可投料使用,尽量避免血浆检测的“窗口期”问题。

     3 讨论

    3.1 统一规划单采血浆站,统一投资建设,可以充分利用卫生资源和血液资源,可以将有限的资源和资金充分利用,建立具备一定规模的单采血浆站。

    3.2 由血液制品单位建立单采血浆站,可以根据制品生产需要合理调控采浆量,避免采浆过剩另找销路和采量不足影响生产。

    3.3 统一建设和管理单采血浆站,信息交流迅速并互不保留,可以做到在某一采浆站发现问题或不足,存在同一问题的采浆站可以同时进行改正或补充,避免同一问题在其它采浆站重复出现或长期得不到纠正。

    3.4 统一由制品生产单位进行装备,统一购置所需物品,可以降低成本投入和损耗。

    3.5 由血液制品单位统一质控各采浆站的质量标准,同时参加省室间质控和质评,将制品生产质量与采浆采集质量密切联系在一起,有益于保证血浆质量和制品质量。

    参考文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血液制品管理条例.1996.12.30.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关于对血液制品生产单原料血浆供应划片定点的通知,1997,1:6.

    作者单位: 050071 石家庄,河北省血液中心(赵莉华、张海、陈莉、常缨、李雅静);河北大安制药(刘庆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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