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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相互扶助义务岂能约定!绝症妻子怒告“葛朗台”丈夫
http://www.100md.com 2011年4月1日 《妇女生活》 2011年第7期
     为捍卫自己的财产权,她几番抗争终于和一手把持家庭经济大权的丈夫订立了财产分配协议,拥有了与丈夫平等的家庭财产支配权。然而不久,她突患尿毒症,变卖了自己的所有财产仍无法满足医疗费需求。无奈之下她向丈夫求助,丈夫却无情地拒绝了:“我们有约在先,你的事情我不再管!”财产可以约定,难道夫妻之间相互扶助的义务也能约定?绝境中她走进了法庭——

    丈夫是个“葛朗台”,妻子无奈协议分家产

    今年35岁的章芸与丈夫阳军是一对半路夫妻,两人于2001年5月结婚。两人结婚前,阳军独自带着儿子阳晓辉生活,因为前妻和他离婚后不负担孩子的抚养费,身为公务员的阳军工资又低,还要资助年迈的父母,父子俩的生活捉襟见肘。而章芸所在单位效益不错,收入比阳军高出不少,两人结婚后,有了章芸的经济帮衬,阳军的经济负担大大减轻。

    2002年5月,章芸生下儿子阳晓龙,家庭开支增加了不少,雪上加霜的是,当年10月,由于章芸所在企业被政策性关闭,章芸在领到一笔补偿款后失业了,阳军的经济负担一下子又沉重起来。为了缓解丈夫的经济压力,章芸用自己的补偿款在县城商贸中心开了一家皮鞋专卖店,生意很不错,一年下来净赚了8万多元。而此时,阳军在仕途上也有了发展,被提拔为单位的副科级部门主任。

    2004年6月,章芸决定重新装修门面扩大经营,但几次跑贷款都没办成。后来阳军出面找人帮忙,才贷了一笔款。不久,新店开张,顾客盈门,章芸激动地对阳军说:“多亏了你才办成贷款,你可是咱家的大功臣啊!”阳军听了心里不禁有些飘飘然。

    2005年3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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