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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万元存款不翼而飞,6年悬案法院终判储户败诉
http://www.100md.com 2015年9月10日 妇女生活 2015年第2期
扬中,陈红,张静
     小川

    存进银行900万元,半年到期后存款没了,银行却称和自己无关。一怒之下,储户一纸诉状将中国工商银行江苏省扬中市支行(以下简称杨中支行)告上法庭,要求返还存款900万元,并承担同期存款利息。2014年5月21日下午,这一离奇案件在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进行二审公开审理。法院最终宣判:驳回张静的上诉请求,维持镇江中级人民法院原判决,银行无过失。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故事还得从7年前说起。“扬中工行要拉存款1000万元,只要存上半年不动,在保证基准利率的前提下,另外按月息2分加付利息。”2008年4月的一天,在台州市某银行工作的石丽对温岭同乡郑云素透露了一个诱人的信息。

    出于对银行和石丽银行职员身份的信任,郑云素仔细盘算后觉得可以操作。由于自家只有100万元,于是郑云素又找到了在某保险公司工作的好友张静,向她说了这件事。最终,经不住高息的诱惑,两人决定冒一次险。

    2008年6月1日,郑云素和张静乘石丽的车赶往扬中市,同行的还有一辆汽车。晚上住宾馆的时候,经石丽介绍,郑云素才知道,那辆车上的人是台州人陈红及其儿子王程。

    第二天上午9时,石丽、郑云素、张静3人和陈红母子来到扬中工行二楼办公区。在一间办公室,石丽介绍一位40多岁的男人说:“这是何行长。”事实上此人叫何卫华,并非行长,真实身份为银行营业部主任。但直到两年后,郑云素、张静二人在接受公安机关询问时,对何卫华的行长身份依然坚信不疑。

    随后,何卫华带郑云素和张静到营业厅的一个窗口办理开户手续,她们按照柜员洪伯章的要求,提交了身份证件。据张静回忆:“当时我们在多份资料上签了字,由于排队等候的人很多,资料字体较小,再加上十分相信国有银行,因此柜员让怎么签就怎么签,具体内容都没有细看。”

    办完开户手续,石丽催促郑云素、张静赶快打款。两人分别打电话给家人,郑云素的儿子转来100万元,张静的家人则分4次转来900万元。

    享受高息的活期存款半年内不能动,郑云素、张静对何卫华十分信任,便把银行相关手续资料交由何卫华保管。何卫华给二人每人出具了一份加盖银行业务公章和他本人签名的保管单和承诺函。承诺函承诺:“保证存款安全,在约定期限到期日凭存折或保管单支取现金,如违反以上条款,银行将承担一切经济责任。”之后,拿着活期存折和保管单,张静与郑云素放心地乘坐石丽的车回到了台州。此后5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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