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巾帼女杰宋鱼水:每一位女性都可以成为榜样!
http://www.100md.com 2015年9月10日 妇女生活 2015年第4期
张某,法官,案件
     流潺

    参加工作26年来,她审理各类案件1600多件,其中近600件属于疑难复杂、新类型案件,被当事人誉为“辨法析理,胜败皆服”的法官楷模。30年前,她走出大山来到北京上大学,并圆了自己的法官梦。靠着精湛的业务和高度的负责精神,她获得了“中国十大女杰”“全国十大法治人物”“北京市杰出人才”等荣誉,还当选为十七届、十八届全国人大代表。2013年10月,她又当选全国妇联副主席(兼)。下面让我们走近宋鱼水,体味一下这位杰出女性的情感方程式……

    败诉者送锦旗赞“胜败皆服”

    记者(以下简称记):您经手的第一个案件还记得吗?

    宋鱼水(以下简称宋):印象很深。1991年春节前,我第一次独立办案,当时还在经济庭。一天,一个20多岁的小伙子来到我的办公室,他衣着破旧,在我面前显得手足无措。小伙子是来起诉一家餐馆老板的,他说他给这家餐馆送了一年的菜,年底他去要账,却被餐馆的人赶了出来。我很清楚一年的菜钱对这个和我年龄相仿的农民工意味着什么。做完笔录,我顶着寒风去找餐馆老板,没想到餐馆老板也是一肚子苦水。原来这家餐馆多次转手,欠了不少外债,现任老板一开业就被债主追着讨米钱、菜钱。他向我诉苦说:“宋法官,我刚开业没几天,以前的债也让我还,您说我冤不冤啊?”我耐心地给他讲道理,说:“你冤,原告更冤。债虽然不是你欠的,可你承租了这家店。按法律规定,原告的钱你必须还,以前的债你可以向过去承租人追偿。”经过我耐心做工作,那个老板给小伙子结清了一年的菜钱。小伙子拿着钱,当着我的面就流泪了。我永远忘不了那个小伙子的泪水。它让我明白,案子无论大小,但在公正的天平上,它们的分量都一样。

    记:在您接触的当事人中,有没有让您特别难忘的?

    宋:20世纪90年代初,许多法律文书都由法官直接送达。一次,我和助手去深圳找一个被告送传票。对方是企业老板,派头十足,对法律却知之甚少。我们找了一天才找到他的家。听说我俩是法院的,他似乎意识到了什么,显得很不高兴,不客气地要求我们把鞋子脱了,说别弄脏了他的地毯。我把传票拿出来,那个老板勃然大怒,威胁道:“想让我当被告,没门儿,你们不把事情说清楚别想出去!”说着,他打电话叫来两个彪形大汉。我看他们要动粗,就示意助手出门联系公安部门,没想到两个大汉堵住了门。看那个老板如此嚣张,我反倒镇静下来,一字一顿地对他说:“你现在面对的是处理民事案件的法官,如果你再这样嚣张,妨碍公务,站在你面前的就会是审理刑事案件的法官。”一番话把那个老板镇住了,他乖乖地在回执单上签了字。

    记:听说有当事人败诉却给您送来锦旗表示钦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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