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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三部曲:分居后分手前,可否先分家?
http://www.100md.com 2016年5月26日 妇女生活 2016年第5期
     流星

    闪婚经常有,闪离也不鲜见,但就绝大部分失败的婚姻来说,往往会经历这样三个阶段:先是分居,然后分手,最后分家。分居、分手、分家,伴随着痛苦,也伴随着吵闹,一步步地来,可谓离婚三部曲。然而,有人不分手却要先分家。如果夫妻协商一致,实行AA制,当然没问题,可惜,这不是AA制,而是离婚前奏曲。只听说,儿女大了闹分家,如今夫妻还未分手便要分家,行吗?

    2016年初,湘中某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特殊的婚内财产分割纠纷案,丈夫孙文华状告妻子邓丽丽,要求分家。他的诉求,能否获得法律支持呢?

    婚姻起风波,妻子回娘家

    时间回溯到2012年初,经过数年恋爱长跑,孙文华和邓丽丽手牵着手走进了婚姻殿堂。恋爱时甜甜蜜蜜,结婚后爱情继续,欢乐的笑声时时飘荡在这个小家庭里。不过,对于生活来说,婚姻终究是个分水岭。没结婚,诸多事情无须考虑,一结婚,许多烦恼不请自来,最关键的一点,就是经济基础。此前,两人都是月光族,现在总不能再吃光用光吧,父母家庭经济条件一般,啃老不靠谱,美好生活只能靠自己。买房,买车,像城里人一样生活,美好蓝图等着小两口去拼搏。

    可经济增长点在哪儿?“我们开个快餐店吧?”左思量,右考察,明白了天上不会掉馅饼,孙文华和邓丽丽最终还是下定决心,脚踏实地,勤劳致富,靠两双手来改变生活。邓丽丽曾在饭店打过工,孙文华炒得一手好菜,两人一合计,这行当本钱少,风险小,那还犹豫什么呢?于是,度完蜜月不久,两人租好店面,置好器具,快餐店便开张了。凭着热情的笑脸,不错的手艺,店里顾客盈门,生意红红火火。小两口起早贪黑,经常累得直不起腰,可晚上数着一张张沾着油烟味的钞票,盘点着一天的收入,憧憬着买房、买车的情景,心里还是乐开了花。

    时间流逝着,积蓄增加着,一晃两年过去,夫妻俩有了20来万元存款。正当两人谋划着扩大规模大干一场时,邓丽丽怀孕了。爱情结晶虽然来得不是时候,可既然来了,夫妻俩决定顺其自然。安胎生子,邓丽丽成了重点保护对象,店里请了个人替代她,但她还是坚持每天到店里收钱算账,牢牢地把握着经济大权。男主外,女主内,家庭财政大权由邓丽丽掌管,赚的钱存进银行,存折她紧紧地攥在手里。十月怀胎,一朝分娩,2015年初,儿子冬冬呱呱坠地。儿子出生了,事情更多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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