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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183561
目睹事故受惊吓,女职工能否获赔受惊损失
http://www.100md.com 2017年7月27日 妇女生活 2017年第7期
意外事故,如皋市,工伤,诱发疾病难治愈,合同到期拒续约,,索要赔偿上法庭,巨额损失谁来担,,公平责任共分摊
     田野+丛林

    都说女人胆小,极易受到惊吓,有的甚至因受到惊吓诱发精神疾病。而企业中,意外事故免不了,且往往十分惨烈。那么,胆小职工因目睹惨烈事故受惊吓诱发精神疾病,向单位索赔能否获得支持呢?江苏省南通市一名女职工就遇到了这样的法律问题——目睹事故受惊吓,

    诱发疾病难治愈

    现年40岁的顾秋娣,是江苏省如皋市人,生性十分胆小,见到毛毛虫都会吓得大喊大叫,平日里更是见不得半点血腥,遇到宰鸡杀鸭的,她都是躲得远远的,常常被同事好友戏称为“鼠胆姐姐”。

    2011年6月22日,时年36岁的顾秋娣应聘到江苏省如皋市某船舶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船舶公司)工作,双方签订了全日制劳动合同书,约定劳动合同期限自2011年7月1日起至2014年6月30日止;工资报酬实行月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相结合的内部工资分配办法;顾秋娣从事行车操作工作。后顾秋娣受船舶公司委派至江苏某重工有限公司工作。

    2012年6月14日上午10点多钟,顾秋娣正小心翼翼操作着行车,突然,一声凄厉的惨叫声划破整个车间。顾秋娣循声望去,发现是一辆牵引车将一名工人碾压在车轮下。在如此突发情况之下,牵引车驾驶员一时没了方寸,惊慌失措之中,又将牵引车往回倒开,再次从倒在地上的工人身上碾压过去。一时间,受害工人经过牵引车的来回两次碾压,当场死亡。

    看着不远处极其血腥的场面,顾秋娣吓得浑身发抖,继而小便失禁,几欲昏厥。等同事们忙完受害工人的意外事故后,才发现魂不附体的顾秋娣瘫坐在地上,精神恍惚,赶忙将她送到医院治疗。经诊断,顾秋娣患上了精神障碍性疾病,需长期服药治疗。

    经过一段时间的治疗和休养,顾秋娣的精神状态有了改观,重新走上工作岗位。可是,一到单位,顾秋娣就会想起发生事故的情景,就会呈现焦虑、妄想症状,继而自言自语、哭笑无常,根本无法正常工作,只得再去医院治疗。如此多次反复,顾秋娣一直未能正常连续上班,而且每经过一次反复,病情就会更加严重。

    为了治病,顾秋娣先后花费医疗费16675.04元。因家境困难,船舶公司给顾秋娣发放了部分工资。由于顾秋娣失去了正常工作的能力,对于如何处理顾秋娣的事情,船舶公司感到十分为难,也就一直拖着。合同到期拒续约,

    索要赔偿上法庭

    一晃两年过去了,顾秋娣的劳动合同也即将于2014年6月30日到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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