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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婚求职,遭解雇能否打赢“不诚信”官司?
http://www.100md.com 2017年10月10日 妇女生活 2017年第10期
婚姻状况,请假条,旷工,隐婚求职获成功,怀孕露馅遭解雇,一纸判决明是非,法官说法
     田野

    一名已婚未育的知识女性,求职时因担心被“婚育歧视”,隐瞒了自己已婚的身份,谎称自己未婚,如愿获取了一份体面的白领工作。谁知,工作不久,隐婚女怀孕首胎不想放弃,便将怀孕之事向单位告知。单位以隐婚女谎报个人信息,违背诚信原则为由,将其解雇。那么,用人单位招聘时要求提供婚姻状况是否属于婚育歧视? 职场隐婚构不构成劳动合同欺诈?求职时谎报婚姻状况,用人单位发现后是否有权将“不诚信”的隐婚女解雇?2017年3月16日,北京市司法机关给出了答案。隐婚求职获成功

    现年29歲的刘曼丽,毕业于北京某著名大学建筑专业,拥有工程造价师从业资格。大学毕业后,为了充分展示自己的专业才华,她决定留在北京闯荡。可因一时找不到比较心仪的工作,刘曼丽索性决定先成家再立业,遂于2013年3月19日与男友登记结婚,但没有举行结婚仪式。结婚后,因考虑到自己还很年轻,生活压力也大,她与丈夫商议暂不要孩子,继续努力找工作。

    2013年5月,刘曼丽从报纸上看到北京一家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咨询公司)招聘工程造价员,觉得挺适合自己,便报名参加应聘。在填写入职登记表时,刘曼丽未加思索便在紧急联系人电话一栏中填写了丈夫的电话号码。可是,在填写“婚姻状态”一栏时,她却犯了难。表中的声明约定,如应聘者在申请表中提供的个人信息以及工作经历不真实,公司有权停止雇佣,有权因其欺骗行为解除劳动合同。

    自己已婚未育,如果如实填写婚姻状况,公司会不会不聘用自己呢?有过多次求职经历的刘曼丽知道,一些企业在招聘女性职工时,基于女性用工成本和业务公关的考虑,往往将已婚女性挡在门外,只招聘未婚女性,因此一些女性在求职时会隐瞒已婚事实,成为一名职场隐婚女。

    由于担心咨询公司在录用时会对已婚女性差别对待,再想到自己这几年反正也不会要孩子,别人也不知道自己真实的婚育状况,刘曼丽经过慎重考虑,决定将自己已婚的事实“隐”下来,于是,便在婚姻状态一栏填写了“未婚”,并将先前在入职登记表中填写的紧急联系人由其丈夫更改为其母亲。

    2013年5月20日,刘曼丽被咨询公司正式录用担任造价员,这让她十分开心。

    2013年6月14日,刘曼丽与咨询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期限为2013年5月20日至2015年5月19日,月工资标准为2800元加提成。怀孕露馅遭解雇

    此后,刘曼丽的表现一直不错,工作能力也得到了单位领导的认可。一切都是那么的顺利,刘曼丽对此十分满意。

    2013年10月8日,刘曼丽及其丈夫在双方父母的催促下,决定举行婚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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