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亲遭遇“渣男”,能否要求“红娘”退还服务费?
苏果为了解决个人终身问题,很多大龄青年将希望寄托于婚姻中介服务机构。然而,婚姻中介服务机构充当的只是“红娘”角色,只为接受服务的男女双方牵线搭桥,并不能对他们的婚姻打包票。可是,男女双方的身体状况、性格特点、心理素质以及人品素养等方面的因素,直接决定双方的恋爱、婚姻走向。那么,对于这些因素的注意义务,应由谁承担?相亲遇到“渣男”,能否要求“红娘”退还服务费呢?近日,湖北省武汉市的两级法院对此给出了答案。
委托婚介找对象
相亲遇到“劣品男”
现年38岁的郭小雨,是湖北省武汉市一家大型企业的部门高知女主管,因一直忙于事业,个人终身大事就在不知不觉中被耽搁了。当事业有成,有了房有了车后,郭小雨突然意识到自己已经是奔四的人了,看到周围同龄的女性都是家庭和睦、儿女绕膝,她觉得自己也该成个家了。得知郭小雨终于有了成家的打算,亲朋好友都积极为她张罗对象。虽然相了几次亲,怎奈错过了最佳择偶年龄,郭小雨一直没有寻到合意的对象。
有闺蜜建议郭小雨去婚姻介绍所登记,这样选择的范围会比较大。郭小雨觉得十分有道理,就于2016年6月的一天,来到当地一家比较知名的婚姻介绍所(以下简称美缘婚介所)进行咨询。经过商谈,双方签订了《婚介服务协议书》,协议中载明:美缘婚介所为郭小雨服务的时限为一年,12次;双方商定服务费用为18880元;郭小雨若有损害美缘婚介所信誉的行为,或在办公室恶意吵闹、辱骂工作人员,影响正常工作,应视为郭小雨严重违约,美缘婚介所有权与郭小雨终止服务协议;美缘婚介所或郭小雨单方撕毁协议均视为违约,由违约一方承担全部经济责任。
签好协议,郭小雨当即向美缘婚介所支付了18880元服务费。同时,郭小雨在美缘婚介所处填写了一份《女士猎头卡基本信息表》,该信息表对征婚异性要求表述为:45岁以下,身高在1.70米以上,人品好,素质高,不抽烟,不喝酒,不赌钱,无不良嗜好。
合同签订后,美缘婚介所便积极向郭小雨推荐候选对象。从2016年6月12日至2016年11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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