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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赡养不继承”协议有效吗?
http://www.100md.com 2018年3月15日 妇女生活 2018年第3期
     问:农村老人侯某因重病住院,四个子女轮流照顾,侯某身体稍有恢复,便出院回了家。可谁知回家后,侯某渐渐生活不能自理。子女们考虑到侯某日后的生活问题,在社区工作人员的调解见证下达成了协议,协议约定:侯某随长子生活,其日常医疗费等支出由侯某名下的财产负担,不足部分由长子一人承担,如老人去世后有剩余财产由长子一人继承。协议签订后,侯某突然去世。长子依据协议继承了侯某的全部财产。但这时另外三个子女不愿意了,他们认为自己也尽过赡养义务,也应分得财产。请问,“不赡养不继承”协议有效吗?其余三个子女能分得财产吗?

    答:子女赡养老人是法律强制性规定的义务,不赡养不继承的观念、习俗虽然在部分农村地区得到认可和接受,但从法律层面讲,不能因此就认为其是合法、合规的,不应倡导和支持。子女间不能自行协议免除,更不能以不尽赡养义务来放弃继承,所以不赡养不继承协议無效。按照法律规定,四个子女均有权继承侯某的财产。但因为长子尽到了主要赡养义务,因此分割遗产时长子可以多分,其余三子女未尽主要赡养义务,只能分得少部分遗产。

    律师 范思雯endprint,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