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孕反悔,亲生母亲能否获得探视权?
乙方,甲方,法院
田野 丛林代孕协议约定,孩子出生后由“需求男方”抚养,“代孕女方”拿钱后走人。可孩子出生后“代孕女方”出于母爱的天性对代孕协议反悔,要求探视孩子,遭“需求男方”拒绝。“代孕女方”一纸诉状告上法庭——
一方事业有成却膝下无儿无女,一方就业不久经济拮据,双方一拍即合,达成代孕协议
今年55岁的陈廷皓,是江苏镇江小有名气的民营企业家,生意做得风生水起,积累了丰厚家产,与妻子冯秀珍的感情也很好。
然而,美中不足的是,陈廷皓与冯秀珍膝下无儿无女,这成了夫妻俩心中永远的痛。每每想到庞大的家业无人继承,陈廷皓便感到很悲凉。
冯秀珍懂得丈夫心里的苦楚,经过很长时间的思想斗争,劝丈夫找人代孕生一个孩子。
有了这样的想法,陈廷皓在生意之外,开始寻找合适的代孕对象,并很快从微信里瞄上了一个女孩。
经过一段时间聊天,陈廷皓了解到,女孩名叫郭艺璇,26岁,东北人。大学毕业后,郭艺璇换了几次工作,都不太满意。经朋友介绍,她刚刚换了一个新单位,为方便工作,加了陈廷皓的微信。
郭艺璇年轻,未婚未育,工作不稳定,对经济一定有需求,和自己又十分谈得来。经过分析,陈廷皓觉得郭艺璇是最好的代孕人选,便在微信上试探着问道:“你了解我的情况,我现在想找个女孩代孕生一个孩子,继承我的家业,你觉得我的想法可笑吗?”
“不会啊!”郭艺璇根本想不到陈廷皓的用意,未加思索地答道,“我相信一定会有女孩愿意的。”
“那你愿意吗?”陈廷皓随即问她,并说可以支付一大笔代孕费用。
接下来的几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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