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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尽艰辛利用人工辅助受孕“保胎”期间可否享受病假待遇?
http://www.100md.com 2020年4月15日 妇女生活 2020年第3期
     复林

    历尽艰辛受孕,女职工请假“保胎”被停工资

    2013年5月,杜婧应聘到南京市大有财务公司,担任内勤兼代账会计。公司规模很小,连老板在内只有12个人。过了试用期,公司与杜婧签订了一年期书面劳动合同,即从2013年8月1日至2014年7月31日,固定底薪1500元,另加绩效提成。一年过后,双方虽未续签合同,但杜婧继续在原岗位工作,还提出了加薪要求。老板文达表示,对她的业务提成比例给予适当上调,杜婧未表示异议。

    杜婧入职时已经结婚,却迟迟没有怀孕。2014年下半年,禁不住公婆再三催生,杜婧和丈夫万勇去医院检查。结果是万勇没什么问题,杜婧卵巢异常。

    之后,经过长达两年的治疗,杜婧仍然无法受孕,内心充满了焦虑和不安。万勇百般安慰她,提议说:“现在医学这么发达,我们也可以通过试管婴儿生孩子啊!”杜婧无奈地点了点头。

    2017年6月起,每逢双休日,杜婧都要去医院做检查和促排卵。两个月后,医生对她进行了穿刺取卵。由于穿刺对母体有一定损伤,医生建议她在家休息一段时间。杜婧考虑到单位人少,一个萝卜一个坑,仍坚持上班。

    经医生精心培育,杜婧与万勇有了6枚高质量胚胎。经过两次胚胎移植手术,胚胎终于顺利着床。听闻喜讯,万勇的妈妈赶过来对杜婧说:“生孩子是当务之急,你就不要再去上班了。”可杜婧认为在家休息为时尚早,没有同意。

    2018年4月17日,在万勇陪着出门散步时,杜婧突然感觉一阵阵腹痛。两人立即前往医院检查。杜婧出现先兆流产等症状,当天晚上住院治疗,直到5月3日才出院。在此期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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