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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179557
未告知放射风险,医院承担孕妇流产全责
http://www.100md.com 2020年8月12日 妇女生活 2020年第6期
辽源市,抚慰金,李萍
     任捷

    女子不知怀有身孕,做了乳腺钼靶检查。发现怀孕后最终选择了流产,并提起诉讼追究医院未履行告知义务的责任。2020年2月27日,吉林省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做出判决——

    做放射检查未被告知风险,孕妇向医院索要风险承诺书

    28岁的李萍,家住吉林省辽源市城区。2018年7月下旬起,她隐隐感到乳房不适,忍了半个月,也没有好转,便请假到妇幼保健院做检查。接诊医生赵蓝蓝开出彩超单让她做了检查,初步诊断为乳腺增生。为找到病因,赵蓝蓝又开出一张单子对李萍说:“估计问题不大,你再去做个乳腺钼靶检查。”李萍交费后,去了放射科。拿到乳腺钼靶摄片时,李萍看见报告单载明:左右乳腺腺体增生,未见明显占位性改变。赵医生在灯光下照了照,告知她是卵巢内分泌功能失调引起的,说调理调理就好了。

    过了20多天,李萍因例假不正常,又到医院做B超检查,被告知已怀孕一个多月。丈夫王刚闻知妻子怀孕,兴奋不已,买了很多孕妇保健书籍给李萍。

    李萍看书后了解到,放射性元素可能会对胎儿的发育造成不良影响,心里忐忑不安,于2018年9月8日,到吉林大学第一医院挂专家门诊号,就钼靶检查对胎儿的影响问题进行咨询。专家答复:“钼靶检查对胎儿存在10%的畸形和致残率!”

    李萍回家问王刚怎么办,王刚这才知道李萍做了钼靶检查,而医生竟然没有告知她钼靶检查的潜在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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