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期刊 > 《妇女生活》 > 2020年第9期
编号:1179442
被继承人去世后,其生前使用的手机号码如何继承?
http://www.100md.com 2024年5月16日 妇女生活 2020年第9期
     问:2003年,郑强通过熟人在当地的中国移动营业厅办理了尾号为6个5的手机号。2017年,郑强去世,其房屋、存款等遗产的分配方式各继承人均达成一致,唯独对手机号的使用权归谁有争议。其大儿子郑志认为,他多年以来一直跟随父亲做生意,好多生意伙伴都是通过该手机号联系,要求将该手机号归他使用。二儿子郑向认为,虽然大哥跟着父亲做生意,但是他向相关机构询问得知,该手机号价值10万元,价值巨大,自己也拥有继承权。请问,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被继承人的手机号该如何继承?

    答:手机号是郑强生前取得的财产,在其去世后,手机卡号的使用权是其个人遗产,因其生前没有遗嘱,各继承人依法享有继承的权利,对该手机号进行法定继承。因郑志长期跟随父亲做生意,与手机号的社会关系有更密切的联系,从有利于生活和不损害遗产的效用方面考虑,该号码的使用权归郑志所有更为合理。但是为了兼顾郑向的利益,郑志应向郑向支付手机号价值的一半作为补偿。

    律师 陈鸽

    咨詢律师:成务律师事务所 网址:www.chengwucn.com

    法律热线:0371-63846498 60958785,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