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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179406
女员工因工作原因被同事殴打,算不算工伤?
http://www.100md.com 2020年10月30日 妇女生活 2020年第10期
     任捷

    女销售员为给客户发货,与仓库保管员发生争执,进而被对方殴打致伤。事后,人社局确认其为工伤,她所在公司却提出双方因个人恩怨发生冲突,不属于工伤——

    女员工被同事殴打被确认工伤

    43岁的吴娉是辽宁省鞍山市食品公司的资深员工,2018年初,她从仓库调整到销售部工作,从事网络营销。公司生产的精包装香菇等产品比较畅销,但吴娉在网络营销方面是新手,没有年轻人接的单子多,经常被原来共事的仓库保管员赵飞冷嘲热讽。

    2018年12月下旬,眼看一年就要过去,吴娉的年度销售指标尚未过半。按公司规定,她如果不能完成任务,就要回到仓库,收入也将有所下降。吴娉心急如焚,时刻待在网上联系客户。12月27日上午,她接到一笔25万元的大单,非常高兴,心想只要把这批货发出去,她的全年销售任务就将超额完成。她兴冲冲地跑到仓库落实发货,发现只有赵飞在仓库,只好硬着头皮把领导签了字的发货单递给他。赵飞瞄了一眼单子,就扔在一边说:“年关缺货,要排队轮候,你恐怕要等几天。”为了完成业绩,吴娉忍气吞声哀求:“大哥,你就帮帮忙吧,客户等着这批货呢。”赵飞表示无能为力。吴娉有些生气:“你就是故意为难我!”两人大吵了一架,吴娉骂了赵飞几声“人渣”。

    中午,吴娉去餐厅时,特地坐在生产线的领班对面,边吃饭边套近乎,打听每天的产量。领班告诉她,工人近半个月天天加班,出了不少货。吴娉一听嘀咕道:“我猜得不错,姓赵的就是故意刁难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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