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侵害他人名誉,应公开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
复林年轻顾客将影楼女老板的手机号及微信号发到陌生人的QQ群里,并编造“暧昧”信息,导致女老板被多名男性骚扰——
一中午被50多个陌生人请求加微信或QQ,都是问她:“一夜多少钱?”
2020年5月9日,刚刚入职山东省高青县某企业的向琦,按照公司人力资源部门的要求去拍证件照。他是潍坊市农村人,不熟悉高青县的环境,转悠了一大圈,也没找到普通的照相馆。情急之下,他看见了装修豪华的“菲尔影楼”,遂进去拍了照。
照片立等可取,价格20元。向琦拿到照片,有些不满意:“这照片的背景怎么是红色的?标准工作照背景应当是蓝色。你们收费也不合理,在我老家,这只要10元钱。”收银员指了指墙上张贴的价格表,解释:“我们是明码标价。”向琦耍横:“要么重拍,要么减价。”收银员表示老板不会同意。向琦正要发脾气,门外进来一位衣着时尚的女子。收银员看到那女子,立马说:“老板,这人不讲理。”
女老板打量了向琦一眼,笑了笑:“想碰瓷是吧,我请警察来说话。”说着拿出手机就要打电话。向琦当即服了软,微信扫码付款,临走时顺手从收银台上拿走了一张名片。
返回公司的路上,向琦看了看名片,上面印有“菲尔影楼,总经理李妍,手机(微信同号)”等字样。他想着女老板的态度,心里闪过一个恶念,遂将名片上的手机号码及微信备注为“高青小姐”,发到了一个叫“打工仔”的QQ群里。
当天中午,李妍接连收到50多个陌生人请求加QQ或微信好友的信息。她通过好友申请后,对方上来就问:“高青小姐,多少钱一次啊?”李妍秒回:“我不是什么高青小姐,你加错好友了。”对方回答没加错。李妍误认为是顾客打听拍照片的价格,便反问:“你是拍艺术照,还是婚纱照?”对方发来疑问的表情:“这是你们的行话?听不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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