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成为全国首个被宣告破产的个人
条例,深圳,债务
永剑2021年11月8日,43岁的胡岚岚接到法院送达的破产裁定书,激动地表示:“我一定接受监督,严格履行义务。”《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实施以来——
经营失败,她卖掉唯一的住房仍欠外债200多万元。她制订还款计划,逐个登门沟通,承诺尽其所能负责到底:“哪怕十年二十年,我肯定把债务还清。”
胡岚岚大学毕业就去了深圳,应聘到一家广告公司工作。2005年,她与同样从外省来深圳闯荡的张平结婚,次年生育了女儿。一家三口蜗居在60平方米的按揭商品房里,每月还完房贷加上日常开销,就成了“月光族”。转眼七八年过去,女儿上了小学,需要独立的生活空间,但夫妻俩刚刚还完房贷,收入没有增加,想改善居住条件几无可能。贫贱夫妻百事哀,日常琐事常常弄得家里一地鸡毛,夫妻俩的感情渐行渐远。
2014年初,胡岚岚决定辞职创业,张平激烈反对。夫妻矛盾冲突加剧,两人协议离了婚,女儿随胡岚岚生活,张平自愿放弃住房产权,双方各半承担女儿的抚养费和教育费。同年6月,胡岚岚办了住房抵押贷款并向朋友借钱,获得创业资金,租赁某超市腾空的一间门面房,与人合伙创办了时代文化公司,主营广告和自媒体业务。她占60%的股份,成了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文化公司经营两年多,始终处于亏损边缘。每月,胡岚岚偿还银行贷款及利息,甚至日常生活开销,都要靠借贷和父母的资助来维持。2016年12月,超市倒闭,文化公司也被迫关闭。合伙人打了退堂鼓,胡嵐岚无力另行租赁门面,只好暂停了传统广告业务,在家运营微信公众号。
但是 ......
您现在查看是摘要页,全文长 6914 字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