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偶在婚前房产上加了名,离婚时一定能平分房产吗?
全款,王磊,名下
阿辉丈夫婚前全款买的房子,婚后按妻子的要求在房产证上加了妻子的名字。10年后妻子提出离婚,要求平分房产——
婚事确定,她要求在房产证上加名,不然“没有安全感”。他欣然同意:“咱俩孩子都有了,还分什么你的我的?”
2012年3月,31岁的王磊经媒人介绍,认识了24岁的李雨荷。李雨荷在一家酒楼做主管,皮肤白净,模样秀丽。王磊虽然身高不到1.7米,其貌不扬,但名下有三套房產,都是父母全款给他购置的,其中两套用于出租,一套计划给他做婚房。这样的“钻石王老五”,让李雨荷心动。而王磊也对李雨荷一见钟情,两人便顺理成章地恋爱了。
恋爱期间,王磊把李雨荷当宝贝宠,早上送晚上接,每天请吃请喝,还隔三岔五送礼物。不到一个月,两人便同居了。
但王磊父母对李雨荷并不满意,认为她一个貌美如花的小姑娘,能看上王磊肯定另有所图。而且他们还发现,李雨荷脾气不好,经常冲王磊发火。两人只要闹别扭,必须王磊花钱买礼物赔罪,少则三五千,多则上万元。王磊的父母认为,李雨荷既不讲理又贪婪。
可父母眼里的“作”,在王磊看来却是率性,认为李雨荷真实、不做作、没心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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