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期刊 > 《老同志之友》 > 2007年第4期
编号:11543078
“会诊”养老金问题
http://www.100md.com 2007年4月1日 《老同志之友》 2007年第4期
     编者按

    “养老金”一直是老人们所关心的重要问题,各种各样涉及养老金的问题困扰着很多退休老人。本期“法律权益”就邀请专家为您“会诊”养老金问题。

    现实生活中我们常遇到退休老人因未参加社会保险统筹,为追索养老金等待遇与原单位发生纠纷;已参保的退休人员因对为自己核定的保险金额有异议,或不能足额及时领到养老金与养老金经办机构发生纠纷;也有因参保单位不足额向劳动保险经办机构为退休人员缴纳养老保险费而上告,对上告不睬不理有意见的。这些纠纷属何性质的争议?解决这些纠纷协商不果、调解不成是找劳动部门还是找行政部门或人民法院?解决的渠道是裁、是审,还是先裁后审?老人们四处奔波,大有告状摸不着门的感觉。下边就上述各类问题分别予以解答。

    A是否会影响我的养老金发放单位不及时缴费

    编辑同志:

    我上班时参加了社会基本养老保险,退休后,养老保险金由社保经办机构发放。听说我原单位因经营不善,开不出工资,已有好几个月没有缴社会保险费了。请问,单位不及时缴费,我的养老金发放是否会受影响,是不是得减发或停发?

    顺德

    顺德:

    你参加了社会基本养老保险 ......

您现在查看是摘要页,全文长 4195 字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