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解放军首次实行军衔制决策前后(中)
上期回顾人民解放军首次实行军衔制度,并非始于新中国成立之后,早在抗日战争初期和解放战争初期,就曾两次进行过尝试,只因当时斗争环境和物质条件等因素的限制,一直未能正式实施。
新中国成立不久,中国就掀起了一场向苏联学习的高潮,我军与全国人民一样也热情极高地投入到这场学习运动之中。与此同时,对军衔的评定工作再次被提到议事日程,但后来又因抗美援朝战争爆发而再次被搁置。
向苏军学习,把“研究军衔的准备工作”
列为1951年的工作任务
1950年7月4日,总政治部主任兼总干部管理部部长罗荣桓在军委部长会议的发言中,提起军衔、奖励问题,拟在总干部管理部的编制里增设军衔奖励处,并准备把1951年的首要任务定为给军队评定军衔,此想法得到了党中央和毛泽东的支持。毛泽东说:“一定要将苏联的一切先进经验学到手。”
此后,总政治部主任罗荣桓和副主任萧华、傅钟,总干部管理部副部长赖传珠、徐立清等,奉命带领机关有关部门在全军展开了评衔的准备工作。
评衔工作先从外围基础工作开始。重点是对从战争年代发展起来的大而单一的陆军步兵进行精简整编,裁减员额150余万,同时扩大海空军军种和陆军的炮兵、装甲兵、工程兵等兵种的比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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