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亮剑与您息息相关的《物权法》
http://www.100md.com 2007年9月1日 《老同志之友》 2007年第9期
     现在,楼房越盖越多,小区花园越建越广,而小区中的居住、生活环境是与城市人群息息相关的大事,业主在小区中遇到的种种问题也逐渐凸显,随之引发的纠纷也屡见不鲜。2007年3月16日颁布、即将于下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为小区业主维权提供了有效的法律依据,《物权法》犹如一柄出鞘的利剑,这里和您聊聊《物权法》在小区中的“亮剑”。

    阳光争夺战

    ——以维护采光权为例诠释《物权法》

    近年来,由于规划不合理,以及开发商为追求利益的最大化而多占地、挤空间造成相邻房屋遮光的问题时有发生。由于房屋光线被遮,房屋的使用价值降低,照明、通风等费用加大,居住者精神压抑、身体健康受损、生活质量下降。最近黑龙江省某市就有一位老者来信说,他所居住的房屋门前小学拆迁后新建的多层楼房,使得他所住楼房的一二层终日不见阳光,不得不整天开灯度日,在黑暗中煎熬,痛苦至极。

    建设部1993年7月16日发布的《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规定:住宅间距应以满足日照要求为基础,综合考虑采光、通风、消防、防震、管线埋设、避免视线干扰等。日照标准,大城市大寒日不小于2小时、中小城市大寒日不小于3小时、冬至日大于1小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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