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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1781328
提高部分离休干部护理费标准和扩大发放范围的规定
http://www.100md.com 2009年5月1日 《老同志之友》 2009年第9期
     问:这次对离休干部护理费调整有什么特殊含义?

    答:2009年是新中国成立60周年。为体现党中央、国务院对创建新中国作出贡献的老同志的关怀和照顾,经党中央同意,决定提高部分离休干部护理费标准和扩大护理费的发放范围。

    问:提高部分离休干部护理费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答:1937年7月7日到1945年9月2日参加革命工作的离休干部护理费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400元。

    问:扩大护理费发放的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答:1945年9月3日到1949年9月30日参加革命工作的离休干部每人每月发放200元护理费。

    问:与本次离休干部护理费调整相关的其他规定有哪些?

    答:已发放自顾费或生活长期完全不能自理护理费的离休干部,本次调整不再重复享受。本次调整所需费用按现行开支渠道解决。

    问:本次离休干部护理费调整从何时起执行?

    答:自2009年1月1日起执行。

    本刊政策咨讠旬顾问闻健, http://www.100md.com(闻 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