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量不把矛盾留给后代
房产和金钱是亲情的两个“大敌”,现实生活中发生在这两个方面的矛盾比比皆是。 以下两个事例就是因这两项事务处理不当而引起了后人纠纷,产生了不良后果,应当引起老人们的注意。事例1 二姐夫是养子,养父母还有一亲生儿子。在养父母去世后,根据我国继承法“收养的子女与亲生子女一样,享有继承权”的规定,二姐夫通过打官司分得一套房屋的一间,2010年五一,儿子结婚,便将这间房当作了婚房。没有血缘关系的叔侄没过几天便发生矛盾,脾气暴躁的侄子动手将叔叔打伤,后者住进医院……二姐夫追悔莫及,赶紧租房让儿子搬出了这是非之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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