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期刊 > 《老同志之友》 > 2011年第21期
编号:12128008
对退出现役残疾人员抚恤的有关规定
http://www.100md.com 2011年11月1日 《老同志之友》 2011年第21期
     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对《军人抚恤优待条例》进一步修改,并于2011年8月1日起施行。

    问:残疾的等级及享受抚恤等级有哪些划分?

    答:残疾的等级,根据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确定,由重到轻分为一级至十级。

    残疾等级的具体评定标准由国务院民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卫生部门会同军队有关部门规定。

    因战、因公致残,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至十级的 ......

您现在查看是摘要页,全文长 1805 字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