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多万元存款被房东私领数年本金归还,利息如何计算
2005年6月,蒋女士与张老伯的儿子张林签订了《房屋租赁协议》,约定蒋女士将其坐落于上海浦东新区东明路的房屋一间出租给张林使用。随后,张林和父亲张老伯搬进了房屋内居住。2007年3月,张老伯与儿子张林打算搬出租住房屋时,发现自己存放在房间内的存单、存折、银行卡等被蒋女士拿走,并分13次在银行提取了钱款近22.5万元。张老伯在2009年底将蒋女士告上法庭,要求拿回自己的22.5万元。法院在确认事实后,判决蒋女士应将私自领取的钱款归还给张老伯。
判决生效后几个月,张老伯又提起了新的诉讼。张老伯要求以22.5万元本金为基准,由蒋女士支付22.5万元的利息。
庭审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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