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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3704594
老人出游不慎摔伤 旅行社和景区被判赔偿
http://www.100md.com 2014年1月15日 《老同志之友》 20142
     年逾花甲的老人参加旅行社组织的活动不慎摔伤,最终法院判决景区与旅行社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前不久,张大妈参加西安一旅行社组织的两日游,在随导游到景区旅游时,不慎摔倒跌入山谷,造成骨折,经鉴定为8级伤残,住院医疗费共4万余元。张大妈认为自己在游览中造成损害,固然是不慎摔伤所致,但作为老人,旅行社没有让导游引导其安全下山,存在一定过错;而景区在危险路段未设置合理标识也未尽安全保障义务,故将旅行社和景区起诉至法院,请求承担赔偿责任。

    莲湖区法院经审理认为,张大妈自身存在疏忽大意、控制不当的问题,致登山途中不慎摔伤,对损害结果应承担主要责任;而旅行社作为集体活动的组织者,在导游配备上过少,对张大妈等游客下山时的引导不够,也应承担一定责任;景区在事发路段未设置危险提醒标识,也未对路段连接峡谷一侧修建护栏等保护设施,没有尽到合理的安全保障义务,亦应承担一定责任。

    在认真听取了法官耐心细致的劝解和法律释明后,最终三方达成调解协议。旅行社和景区当庭分别支付张大妈赔偿金8000元和3.2万元。, 百拇医药(高雅 周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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