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财产如何厘清
股票、基金增值属于共同财产吗?
近日,王女士与丈夫孙先生因感情不和闹离婚,但是在财产分割中却闹出了纠纷。“现在股票账户上资金和证券市值加一起有30万元,虽然是他在结婚前用自己的10万元开户购买的股票,但是结婚后,我们的钱都在一起花的,他又陆续投资购买了股票,花的是我们共同的钱,离婚后这笔钱理应属于我们的共同财产。”王女士说。
与王女士的情况类似的还有张女士,张女士的丈夫用妻子的账户购买了基金,盈利后把资金全部转到自己的账户,现在两个人闹离婚,张女士想要分割这笔资金,却遭到丈夫的拒绝。
据张女士介绍,由于丈夫在证券公司工作,用自己的名义购买基金不太方便,就用张女士的身份证在其证券公司开户购买了基金。
可是,令张女士没想到的是,前不久丈夫在她不知情的情况下,将账户里的20万元的基金全部赎回,并转到了丈夫自己的账户内。
现实生活中,类似王女士和张女士这样的遭遇,尤其是关于股票、基金、银行理财产品在离婚后到底如何分割而造成的纠纷不占少数。这类纠纷的焦点都集中在增值部分的财产如何分割上,这部分财产离婚后到底如何分配呢?
【点评】
婚后理财产品增值应属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一方在婚前的财产根据相关法律是应该属于个人财产的。王女士的财产纠纷中,其丈夫在婚前用自己的10万元购买的股票,这部分离婚后是应该属于孙先生个人的财产。但两个人结婚后,股票增值的收益,除孳息(编者注:孽息分为法定孽息和自然孽息。法定孽息比如利息、租金。自然孽息比如树木结的果实,动物产下的幼仔。)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张女士的基金收益是夫妻双方在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本金是双方的财产,不管基金谁在操作管理,增值部分都应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结婚后新增加的财产也属于共同财严。结婚前,各方购买的东西属于各自所有。结婚以后,新增加的财产都属于共同财产。但如果夫妻双方有一方破坏婚姻的忠诚,如一方有外遇,按照《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外遇的一方破坏了夫妻双方之间的忠诚义务,将会少分到共同财产。
法官提醒,夫妻婚后涉及转账、增值的部分财产,离婚时一定要取证。例如股票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等在处理财产分割的过程中,要做好查询交易明细、收集账户的相关证据。 (章法)
近日,王女士与丈夫孙先生因感情不和闹离婚,但是在财产分割中却闹出了纠纷。“现在股票账户上资金和证券市值加一起有30万元,虽然是他在结婚前用自己的10万元开户购买的股票,但是结婚后,我们的钱都在一起花的,他又陆续投资购买了股票,花的是我们共同的钱,离婚后这笔钱理应属于我们的共同财产。”王女士说。
与王女士的情况类似的还有张女士,张女士的丈夫用妻子的账户购买了基金,盈利后把资金全部转到自己的账户,现在两个人闹离婚,张女士想要分割这笔资金,却遭到丈夫的拒绝。
据张女士介绍,由于丈夫在证券公司工作,用自己的名义购买基金不太方便,就用张女士的身份证在其证券公司开户购买了基金。
可是,令张女士没想到的是,前不久丈夫在她不知情的情况下,将账户里的20万元的基金全部赎回,并转到了丈夫自己的账户内。
现实生活中,类似王女士和张女士这样的遭遇,尤其是关于股票、基金、银行理财产品在离婚后到底如何分割而造成的纠纷不占少数。这类纠纷的焦点都集中在增值部分的财产如何分割上,这部分财产离婚后到底如何分配呢?
【点评】
婚后理财产品增值应属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一方在婚前的财产根据相关法律是应该属于个人财产的。王女士的财产纠纷中,其丈夫在婚前用自己的10万元购买的股票,这部分离婚后是应该属于孙先生个人的财产。但两个人结婚后,股票增值的收益,除孳息(编者注:孽息分为法定孽息和自然孽息。法定孽息比如利息、租金。自然孽息比如树木结的果实,动物产下的幼仔。)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张女士的基金收益是夫妻双方在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本金是双方的财产,不管基金谁在操作管理,增值部分都应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结婚后新增加的财产也属于共同财严。结婚前,各方购买的东西属于各自所有。结婚以后,新增加的财产都属于共同财产。但如果夫妻双方有一方破坏婚姻的忠诚,如一方有外遇,按照《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外遇的一方破坏了夫妻双方之间的忠诚义务,将会少分到共同财产。
法官提醒,夫妻婚后涉及转账、增值的部分财产,离婚时一定要取证。例如股票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等在处理财产分割的过程中,要做好查询交易明细、收集账户的相关证据。 (章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