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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伴儿赠妹妹财产我能否要回
http://www.100md.com 2014年9月15日 老同志之友2014年第18期
     问:我与老伴儿李某近几年感情不和,经协商准备离婚。在分割财产时,我才知道,他于1年前将我们的一居室房屋赠送给了他妹妹,我提出要回来分割,他说早都过户完了,后悔也晚了。对此法律是怎样规定的?

    江西省萍乡市读者 余文金

    本刊特约记者金侠答:如果该房产是你们夫妻俩的共同财产,那么他没有征得你同意,擅自赠与当属于部分违法无效。《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五条规定:“所赠与的财产必须是属于自己的合法财产,如果其中包含有与他人共有财产,那么,该部分赠与属无效行为。”对此,你可与老伴儿一起找到他妹妹,说明法律规定,若不成,你可起诉至法院,主张撤销你老伴儿的赠与,要求他妹妹将受赠的财物予以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