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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六种非法集资
http://www.100md.com 2014年11月1日 老同志之友2014年第21期
     据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负责人介绍,近年来非法集资的手法花样翻新,公安机关在工作中发现主要有以下六个典型的手法:

    一是假冒民营银行的名义,借国家支持民间资本发起设立金融机构的政策,谎称已经获得或者正在申办民营银行的牌照,虚构民营银行的名义发售原始股或吸收存款。

    二是非融资性担保企业以开展担保业务为名非法集资,包括发售虚假的理财产品,或是虚构借款方,以提供借款担保名义非法吸收资金。

    三是打着境外投资、高新科技开发旗号,假冒或者虚构国际知名公司设立网站,并在网上发布销售境外基金、原始股、境外上市、开发高新技术等信息,虚构股权上市增值前景或者许诺高额预期回报,诱骗群众向指定的个人账户汇入资金,然后关闭网站,携款逃匿。

    四是以“养老”的旗号非法集资,其中有两个突出的形式:一是以投资养老公寓、异地联合安养为名,以高额回报、提供养老服务为诱饵,引诱老年群众“加盟投资”;二是通过举办所谓的养生讲座、免费体检、免费旅游、发放小礼品方式,引诱老年群众投入资金。

    五是以毫无价值或价格低廉的纪念币、纪念钞、邮票等所谓的收藏品为工具,声称有巨大升值空间,承诺在约定时间后高价回购,引诱群众购买,然后携款潜逃。

    六是假借人人贷(P2P)名义非法集资。即套用互联网金融创新概念,设立所谓网络借贷平台,以高利为诱饵,采取虚构借款人及资金用途、发布虚假招标信息等手段吸收公众资金,突然关闭网站或携款潜逃。

    该负责人韩浩提醒社会公众,当前非法集资犯罪手法层出不穷,需增强风险意识,谨慎选择投资渠道。通过群发短信、电话推销,在路边、商场等公共场所摆摊、设点散发传单,这些是极不靠谱的事,要高度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采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