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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2969227
美国的养老保障系统
http://www.100md.com 2016年2月15日 《老同志之友》2016年第4期
     美国养老保障系统可分为5个层次:第一是国家举办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第二是住房反向抵押制度;第三是企业主举办的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制度;第四是个人退休账户系统(IRA):第五是其他各种养老资产。

    美国建立的强制性老年、遗属和残疾保险制度退休人员覆盖率很高,超过95%;充分体现人文关怀,有600万退休人员的遗属和1100万残疾人领取养老金。由于全国建立统一制度,没有特权制度和碎片化现象,使得总统和清洁工、企业和公务员同在一个制度内。而缴费率低,仅为12.4%(雇员和雇主各6.2%),所以对职工来说负担不大,更不会影响企业的竞争力。同时,由于支出规模占GDP比重仅为5%(指遗属津贴和残疾金,合计8230亿美元),没有拖累国家财政。另外,因为替代率不高,仅为40%,所以美国2013年支出养老金和遗属津贴为6700亿美元,月人均养老金1300美元左右。

    国家保基本,市场保品质,政府和市场的关系相得益彰。如果没有这个制度的话,美国将有5900万人生活在贫困线以下。其中老年人将高达1640万人,而目前仅约3700万人生活在贫困线以下,其中,65岁以上老年人约为350万人。即使对这个贫困群体,各种社会救助制度也会承担起最后的兜底责任。

    住房反向抵押制度、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制度、个人退休账户系统以及其他各种养老资产,使美国人的退休收入与退休前差不多,个别群体甚至还会有明显提高。例如,联邦政府雇员的职业年金“节俭储蓄计划”替代率高达110%,仅这一项就超过退休前的工薪收入,而国家主导的基本制度每月发放的1300美元只能维持基本生活而已。

    美国的保险制度与财政制度的边界清晰。目前美国拥有庞大的基金储备2.76万亿美元,即使未来1美元收入也没有,也足够支付4年。二战以后,美国从未因基本养老保障制度而出现社会动荡。这是因为多层次和市场化的制度可以满足各个群体的不同需求,都各有其位,相安无事。 (亦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