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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废除的是与非(2)
http://www.100md.com 2013年3月1日 《百科知识》 2013年第5期
     死刑威慑效果,一方面指对潜在罪犯的震慑作用,使他们认识到危险,放弃作案;另一方面指对民众的教育,让他们守法,促成“长期预防”。 当前中国在转型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迅速但不平衡,大量流动人口往返于城市和农村,潜在的不稳定因素很多。中国政府一直坚持保留死刑,就是希望用死刑来遏制严重犯罪。等经济、社会过渡到了新阶段,政府再考虑废除死刑。在中国,死刑的威慑效果很显著,既维持了低犯罪率,又稳定了社会治安。

    而美国的情况又不同了。民调显示,大部分州保留了死刑,但是民众支持死刑不是因为死刑的威慑效果。民众关注死刑案件,通常是因为罪犯极端残酷或者案件涉及社会伦理。每一次执行死刑都会引发轰动,逼得大法官和政治家纷纷表态,甚至引发了更多的犯罪和混乱。比如说,在逃的杀人犯因为恐惧死刑而杀害追捕他的警察。有些被捕的死刑犯,借助执行死刑的戏剧化效果使自己恶名远扬。死刑不仅没起到威慑作用,反而刺激了暴力犯罪,惊扰了民众。切萨雷·贝卡里亚的名言说得好:“因其向人们展示了残暴的事例,死刑不可能是有益的……作为公共意志的表述的法律、憎恨并惩罚谋杀的法律,自身却在实施谋杀,与我而言,这是何等荒谬。”的确,在美国死刑的威慑效果是很弱的。

    说到底,死刑的威慑效果取决于各国的价值观和现实。西欧国家经济、社会高度发展,又有人权观的传统,在他们看来,以死刑来威慑公众是一种压迫和恐吓,是对人追求真善美的污蔑。相应地,废除死刑降低了犯罪率。而在中国,社会急剧变化,一方面经济条件参差不齐;另一方面价值观念仍在调整中。死刑的威慑效果实实在在,一旦废除死刑,社会可能会承受巨大的代价。至于美国,民众的总体生活水平很高,他们关注死刑是为了解罪犯的邪恶、维系公众的团结,而不是为了接受来自政府的警告。要知道,美国人正是担心政府对个人自由的干预,才早早确立了公民持枪的权利。

    进展和展望

    随着人权事业的发展,死刑废除的理念会在全球继续传播,废除死刑的国家也会继续增加。即使是保留死刑的国家,也会不断缩小死刑的使用范围,更为谨慎、公正地进行死刑的审讯、调查和复审,避免贸然执行死刑。

    回顾历史,废除死刑的国家大多经历了如下的过程:首先,减少在法律上判死刑的罪名,然后,用替代刑法或减刑实现事实上的废除死刑,最终,在法律上废除死刑来确认事实上的废除。在极端情况下,一些国家在集权统治和高压政治颠覆后直接废除了死刑,比如二战之后的德国和意大利,奇奥塞斯库下台后的罗马尼亚,波尔布特终结后的柬埔寨。对于当今保留死刑的国家,死刑如果与社会治安、宗教教义、社会伦理紧密相关,就不会在短时间内废除。直到社会风貌的进一步演变,人权理念进一步传播,死刑废除终究会成为历史的必然。

    【责任编辑】林 京, 百拇医药(鲍磊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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