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脸为何那么长?(1)
马的脸显得很长。其实,马的头部并不长,只是嘴又长又大。马以植物为食,有一个简单的胃和特别发达的盲肠,不能像反刍动物那样通过反刍来咀嚼食物,无法将没咀嚼过的草料吞入到胃中先贮存起来,因此,马只能依靠这张特别大的嘴。马的长脸还特别有利于进食时观察敌情。因为它的眼睛长在脸的上部两侧,耳朵长在脸的顶端,向上高高竖起,这样,当它的嘴伸进茂密的草丛里吃草时,用不着抬头瞭望,就能眼观六路、耳听八方。除了嘴大脸长以外,马的特点还有很多呢,它们的起源与驯化更有着一部极为丰富多彩的发展史。
马儿站着睡觉不累吗?
马与其他家畜不同的一个特性就是在夜里喜欢站着睡觉。马儿站着睡觉会不会觉得累呢?这种担心其实是没有必要的,因为马可以锁住它的膝关节和肘关节,使它在站立(或睡觉)时不需要再依赖肌肉的支持。由于肌腱钩住了骨头的顶端,因而可以使马腿上的肌肉得到放松。
家马站着睡觉是继承了野马的生活习性。野马生活在一望无际的沙漠草原地区,在远古时期,既是人类的狩猎对象,又是豺、狼等食肉动物的美味佳肴。它不像牛、羊可以用角与敌害做斗争,唯一的办法只有靠奔跑来逃避敌害。而豺、狼等食肉动物都是夜行的,野马为了迅速而及时地逃避敌害,在夜间不敢高枕无忧地卧地而睡。即使在白天,它们也是站着打盹,保持着高度警惕。家马虽然不像野马那样会遇到天敌和人为的伤害,但它们是由野马驯化而来的,因此野马站着睡觉的习性被保留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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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是被捕食的动物,在大草原上最好的防御方式就是要比捕食它的动物跑得更快。对马来说,奔跑的耐力比初速度更重要,因此马的腿变得比较长而有力。马奔跑起来需要经过一定的时间和距离才能达到最高的速度,如果比赛是从静止状态只跑50米左右的话,大多数人都能比马先冲过终点。
马在运动时会产生很多热量,那么热量过多会不会把它的大脑烧坏呢?当然不会,因为马的头部具有天然“空调”。马在高速奔跑时血液的温度可以达到45℃~46℃,但它头部的温度却恒定在40℃左右。在马的头部下方有一对气囊,它们的作用类似于空调散热器,在血液进入大脑前先对其进行降温。
老马为何能识途?
马的嗅觉极其灵敏,有时能通过对空气中微量水分的辨别,找到几千米外的水源。马对气味的记忆也很强,能在迷途中经曲折路程重回原地。在我国历史上有关于“老马识途”的记载,这是马靠着景物、颜色、声音、气味等外界环境对其大脑的刺激而识途的。
, 百拇医药
马有一个习性:行走时鼻子会呼呼作响。它的鼻腔分呼吸区和嗅区两部分。呼吸区位于鼻腔前部,能分泌黏液,防止灰尘和异物进入鼻腔。嗅区位于鼻腔的后上方,那里嗅神经细胞星罗棋布。马在行走时之所以鼻子呼呼作响,就是要不断排除鼻腔中的异物,使呼吸区畅通;而呼吸区畅通了,就可以充分发挥嗅神经细胞的作用,从而准确地识别道路。
马拥有在所有陆生哺乳动物中最大的眼睛,其视觉范围几乎可以达到360度。它的眼睛很特别,瞳孔是上下扁,左右宽,这和它们的祖先野马大多生活在开阔的草原上有关。上下扁、左右宽的瞳孔能使它们从很远的地方就能看到两边的猎物或敌害。
马除了用耳朵作为听觉器官以外,还能用耳朵表示出“喜、怒、哀、乐”等各种“表情”。
从马身体的各种姿势、脸上各个部位肌肉的动作、尾巴和四肢的活动情况以及嘶叫声音等可以观察到它的“情绪”变化。例如马在饥饿的时候,如果未能及时喂给饲料,它就会急得用前蹄不停地刨地。当它受惊时,就会伸出后肢用后蹄乱踢。但是,马的表情最明显部位要算它的脸部了,其中以耳、鼻、眼睛的表情更为显著。在这些部位当中,又以耳朵的“表情”最为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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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马心情舒畅的时候,耳朵是垂直竖起的,耳根非常有力,只是时常微微地摇动;当它心情不好的时候,耳朵就前后不停地摇动;在它紧张的时候,它就高高地仰起头来,耳朵向两旁竖立;当它兴奋的时候,耳朵一般都是倒向后方;当它疲劳的时候,耳根显得无力,耳朵倒向前方或两侧;当它困倦而需要休息的时候,耳朵就向两旁垂着;当它恐惧的时候,耳朵就不停地紧张摇动,而且从鼻孔发出一种响声,这被称为“打响鼻”。
仅观察马耳朵就可以知道它许多不同的“心情”,如果再看它鼻子和眼睛的表情、尾巴的甩动动作,就可以了解马更多的“情绪”了。
俗话说,“马无夜草不肥”,这是有科学依据的。在马和其他一些动物体内,有一种名为BMAL1的蛋白质,它能促进脂肪堆积。奇特的是,这种蛋白质具有白天减少,夜间增加的特点,这正是夜间进食更容易发胖的原因。BMAL1蛋白质在脂肪组织中大量存在,它与DNA(脱氧核糖核酸)结合,具有调节生物钟,使其正常工作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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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的祖先只有狐狸一样大
马是奇蹄类动物,起源于古老的有蹄类,从始新世开始它们就已出现在地球上,距今已有5800万年的历史了。在形形色色的奇蹄类中,有曾经昙花一现到渐新世就已退出历史舞台、在额鼻上带有巨型角状物的雷兽;有和马相似但脚上带爪的爪兽;有多种类型的犀牛;还有一类被称为貘的动物,今天还能在美洲和东南亚见到它们的孑遗。总之,曾盛极一时的奇蹄类现在只剩下马、貘和犀牛了。
1838年,英国人科尔切斯特发现了一些哺乳动物的牙齿和下颌骨碎片。这些化石引起了英国著名博物学家欧文的注意,但当时他并未认识到这些化石属于马,而把它们归类为灵长类。到了1840年,他又将其归类为“蹄兔兽”。直到将近30年之后,美国古生物学家马什在美国西部发现了与欧文描述的“蹄兔兽”相当一致但更为完整的化石,才发现这种动物与蹄兔并没有关系。尽管它的体形只有现代的狐狸一般大小,却是今天世界上所有高头大马的祖先。
马类的进化主干是从始祖马一直到现代的马,它们在漫长的进化历程中的发展趋势是体型逐渐从小到大,腿和脚变得越来越长,侧趾逐渐退化,中趾不断加强,齿冠越来越高,前臼齿由简单到复杂并且逐渐臼齿化。这个发展趋势也反映了从适应于森林生活到逐渐适应草原生活的过程,即从跳跃到奔跑、从吃树木的嫩叶到吃粗糙的草类的过程。, http://www.100md.com(余夫)
马儿站着睡觉不累吗?
马与其他家畜不同的一个特性就是在夜里喜欢站着睡觉。马儿站着睡觉会不会觉得累呢?这种担心其实是没有必要的,因为马可以锁住它的膝关节和肘关节,使它在站立(或睡觉)时不需要再依赖肌肉的支持。由于肌腱钩住了骨头的顶端,因而可以使马腿上的肌肉得到放松。
家马站着睡觉是继承了野马的生活习性。野马生活在一望无际的沙漠草原地区,在远古时期,既是人类的狩猎对象,又是豺、狼等食肉动物的美味佳肴。它不像牛、羊可以用角与敌害做斗争,唯一的办法只有靠奔跑来逃避敌害。而豺、狼等食肉动物都是夜行的,野马为了迅速而及时地逃避敌害,在夜间不敢高枕无忧地卧地而睡。即使在白天,它们也是站着打盹,保持着高度警惕。家马虽然不像野马那样会遇到天敌和人为的伤害,但它们是由野马驯化而来的,因此野马站着睡觉的习性被保留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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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是被捕食的动物,在大草原上最好的防御方式就是要比捕食它的动物跑得更快。对马来说,奔跑的耐力比初速度更重要,因此马的腿变得比较长而有力。马奔跑起来需要经过一定的时间和距离才能达到最高的速度,如果比赛是从静止状态只跑50米左右的话,大多数人都能比马先冲过终点。
马在运动时会产生很多热量,那么热量过多会不会把它的大脑烧坏呢?当然不会,因为马的头部具有天然“空调”。马在高速奔跑时血液的温度可以达到45℃~46℃,但它头部的温度却恒定在40℃左右。在马的头部下方有一对气囊,它们的作用类似于空调散热器,在血液进入大脑前先对其进行降温。
老马为何能识途?
马的嗅觉极其灵敏,有时能通过对空气中微量水分的辨别,找到几千米外的水源。马对气味的记忆也很强,能在迷途中经曲折路程重回原地。在我国历史上有关于“老马识途”的记载,这是马靠着景物、颜色、声音、气味等外界环境对其大脑的刺激而识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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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有一个习性:行走时鼻子会呼呼作响。它的鼻腔分呼吸区和嗅区两部分。呼吸区位于鼻腔前部,能分泌黏液,防止灰尘和异物进入鼻腔。嗅区位于鼻腔的后上方,那里嗅神经细胞星罗棋布。马在行走时之所以鼻子呼呼作响,就是要不断排除鼻腔中的异物,使呼吸区畅通;而呼吸区畅通了,就可以充分发挥嗅神经细胞的作用,从而准确地识别道路。
马拥有在所有陆生哺乳动物中最大的眼睛,其视觉范围几乎可以达到360度。它的眼睛很特别,瞳孔是上下扁,左右宽,这和它们的祖先野马大多生活在开阔的草原上有关。上下扁、左右宽的瞳孔能使它们从很远的地方就能看到两边的猎物或敌害。
马除了用耳朵作为听觉器官以外,还能用耳朵表示出“喜、怒、哀、乐”等各种“表情”。
从马身体的各种姿势、脸上各个部位肌肉的动作、尾巴和四肢的活动情况以及嘶叫声音等可以观察到它的“情绪”变化。例如马在饥饿的时候,如果未能及时喂给饲料,它就会急得用前蹄不停地刨地。当它受惊时,就会伸出后肢用后蹄乱踢。但是,马的表情最明显部位要算它的脸部了,其中以耳、鼻、眼睛的表情更为显著。在这些部位当中,又以耳朵的“表情”最为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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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马心情舒畅的时候,耳朵是垂直竖起的,耳根非常有力,只是时常微微地摇动;当它心情不好的时候,耳朵就前后不停地摇动;在它紧张的时候,它就高高地仰起头来,耳朵向两旁竖立;当它兴奋的时候,耳朵一般都是倒向后方;当它疲劳的时候,耳根显得无力,耳朵倒向前方或两侧;当它困倦而需要休息的时候,耳朵就向两旁垂着;当它恐惧的时候,耳朵就不停地紧张摇动,而且从鼻孔发出一种响声,这被称为“打响鼻”。
仅观察马耳朵就可以知道它许多不同的“心情”,如果再看它鼻子和眼睛的表情、尾巴的甩动动作,就可以了解马更多的“情绪”了。
俗话说,“马无夜草不肥”,这是有科学依据的。在马和其他一些动物体内,有一种名为BMAL1的蛋白质,它能促进脂肪堆积。奇特的是,这种蛋白质具有白天减少,夜间增加的特点,这正是夜间进食更容易发胖的原因。BMAL1蛋白质在脂肪组织中大量存在,它与DNA(脱氧核糖核酸)结合,具有调节生物钟,使其正常工作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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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的祖先只有狐狸一样大
马是奇蹄类动物,起源于古老的有蹄类,从始新世开始它们就已出现在地球上,距今已有5800万年的历史了。在形形色色的奇蹄类中,有曾经昙花一现到渐新世就已退出历史舞台、在额鼻上带有巨型角状物的雷兽;有和马相似但脚上带爪的爪兽;有多种类型的犀牛;还有一类被称为貘的动物,今天还能在美洲和东南亚见到它们的孑遗。总之,曾盛极一时的奇蹄类现在只剩下马、貘和犀牛了。
1838年,英国人科尔切斯特发现了一些哺乳动物的牙齿和下颌骨碎片。这些化石引起了英国著名博物学家欧文的注意,但当时他并未认识到这些化石属于马,而把它们归类为灵长类。到了1840年,他又将其归类为“蹄兔兽”。直到将近30年之后,美国古生物学家马什在美国西部发现了与欧文描述的“蹄兔兽”相当一致但更为完整的化石,才发现这种动物与蹄兔并没有关系。尽管它的体形只有现代的狐狸一般大小,却是今天世界上所有高头大马的祖先。
马类的进化主干是从始祖马一直到现代的马,它们在漫长的进化历程中的发展趋势是体型逐渐从小到大,腿和脚变得越来越长,侧趾逐渐退化,中趾不断加强,齿冠越来越高,前臼齿由简单到复杂并且逐渐臼齿化。这个发展趋势也反映了从适应于森林生活到逐渐适应草原生活的过程,即从跳跃到奔跑、从吃树木的嫩叶到吃粗糙的草类的过程。, http://www.100md.com(余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