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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337428
婚前忠诚协议,能作为离婚补偿证据吗等
http://www.100md.com 2009年4月9日 婚姻与家庭·性情读本 2009年第1期
关系人,王斌,宣告
     李 欣等

    李欣

    北京市隆平律师事务所

    1.婚前忠诚协议,能作为离婚补偿证据吗

    Q:结婚前,我与丈夫王斌协商签订了一份“忠诚协议”,内容主要为:“婚后夫妻双方不许有背叛行为,若一方违背协议,则必须向对方赔偿20万元。”婚后不久,我发现王斌与其前女友长期保持同居关系,遂向他提出离婚,并要求他按照协议赔偿20万元。王斌坚决不同意,称婚前协议无效。请问这份协议能否作为我要求补偿的依据?

    A:[分析与解答]

    夫妻的“忠诚协议”,是指夫妻双方在结婚前或者结婚后,经平等协商、书面约定,以保证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尽到忠实义务的有关协议,协议一般以违约金或赔偿金为责任形式。

    根据《婚姻法》第四条规定:“夫妻应当互相忠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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