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期刊 > 《婚姻与家庭·性情读本》 > 2017年第7期
编号:1336066
离婚后还有财产纠纷?你想知道的这里都有!
http://www.100md.com 2017年7月14日 婚姻与家庭·性情读本 2017年第7期
李燕,协议书,婚姻关系
     谭芳+桂芳芳

    十年修得同船渡,百年修得共枕眠。说起离婚,人们自然扼腕痛惜。而这一法律事实一旦发生,一定要处理好财产纠纷,特别是离婚后的财产分割问题……

    离婚不仅涉及婚姻关系的解除、确定子女抚养权的归属,还涉及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等问题。离婚后,往往存在有些共同财产未分割、虽进行了分割而后反悔或发生可以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这就引发了离婚后财产纠纷。

    案例一 离婚协议书不仅包含权利,还有义务

    盖阳和周梅2006年登记结婚,2013年双方因感情不和,协议离婚。双方在离婚协议书中,约定如下:2009年购得的住房一套,为夫妻共同购买,房屋产权共同所有,双方各享有一半所有权及义务。房产的贷款本金及利息人民币42万元由男方先行偿还,女方因此欠男方其所有应承担的房产贷款本金及利息21万元。

    离婚后,盖阳按照离婚协议书将房屋贷款42万元还清,但周梅未履行离婚协议书中的义务,即未偿还房屋的贷款本金及利息21万元。一怒之下,盖阳将周梅告上法院。

    法院经过审理认为:盖阳、周梅签署的离婚协议书是夫妻二人在离婚时共同商定的,双方签署时已对自己的权益有了充分的认识和考虑,除有法定的情形外,应认定该协议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双方均应该履行。法院一审判决,周梅给付盖阳代为支付的部分即21万元。周梅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依法维持原判。

    案例二 离婚协议书是否显失公平,需要相关证据支撑

    王欢欢与肖帆是大学同学 ......

您现在查看是摘要页,全文长 6509 字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