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婚不结了!不平等的婚前协议告诉你,什么才是女人最大的保险
保证书,男方,女方
晏凌羊01
近日,宁波的婚礼主持小可在网上发了一对新人的婚前协议,其中新娘列出了5大条共18小条规定和守则,条条扎心,比如:
男方的婚前财产婚后归为夫妻共同所有,钱归女方掌管,对于生育和教育问题,以女方意见为主。
假如要离婚,男方也要净身出户,还要在一年内赔偿女方120万。
准新郎看过协议后心灰意冷,领证当天表示:这婚不结了。有网友调侃:这种不平等条约,连李鸿章都不敢签耶!
是的,这个网友说出了最核心的问题:不平等。
换任何一个人看到伴侣抛出来这样一份协议,心里都会感到万分不爽。这种感觉好似你本想随意走进一家商店逛逛,却被人一路紧紧跟随,像防贼一样防着。
还有人颇为愤慨地说:“这些东西,结了婚之后我都可以给你,但你不能理直气壮地要求我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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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在欧美某些国家,夫妻签署婚前协议并不是什么稀罕事,但即使这样,他们中的大多数人也还是不会签的。
哪类人会签署婚前协议?一般来说,当两个人婚前财产状况差别非常巨大时,一方因为担心婚姻失败而导致财产损失,才会要求签署婚前协议。说白了,这是有钱人玩儿的游戏。
而在中国,人们似乎很忌讳婚前协议。婚前协议总是跟“不吉利”“还没结婚呢,就想着离婚”等想法联系起来。就像不愿意直面“我们有可能会死亡”一样,人们也不愿意直面“我们有可能会离婚”这种可能性。
所有准备结婚的人都恨不能要以义无反顾、破釜沉舟的姿态进入婚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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