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所理解的离婚、非婚子女抚养,可能都是误区
谭芳 桂芳芳随着离婚、非婚同居率的上升,因为离婚、非婚子女的抚养问题产生的各种社会矛盾越来越突出。由于大众对相关法律知识的不熟悉,再加上一些影视作品的错误引导,很容易让大家产生许多不正确的看法。
在涉及未成年人的民事案件中,子女抚养纠纷是比较常见的类型。今天,我们通过3个案例,来给大家普及一下相关的法律知识。
1.离婚后,两周岁以内的子女是不是一定随母亲生活
李宏和张丽经同事介绍相识并闪婚。两年后,张丽生下了儿子李华。由于两人在婚前缺乏了解,常因性格不合争吵。2014年10月,李宏起诉离婚,要求儿子由张丽抚养。李宏认为,张丽作为母亲有抚养孩子的义务,且孩子未满两周岁,理应由女方抚养。因为感情破裂,张丽同意离婚,但她不同意抚养孩子,因为她和父母均患有疾病,不适宜抚养子女。
最终,经过审理,法院判决孩子由李宏抚养。理由是,在夫妻二人分居并起诉离婚期间,李华一直与李宏共同生活,和爸爸感情很深。孩子年纪较小,改变生活环境对其成长不利,张丽身体不好且抗拒抚养孩子,所以,孩子由李宏抚养更为适宜。
律师说法:
夫妻离婚后,两周岁以内的子女一定随母亲生活吗?原则上是这样,但法院会根据不同的实际情况,做出相应的调整。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父母离婚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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