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子女非亲生,父亲能否获得赔偿?
桂芳芳 张温文“欺诈性抚养”这个专业术语近几年才走入人们的视野,但术语背后的家庭矛盾却存在已久。什么是欺诈性抚养?它为什么会出现在离婚诉讼、离婚后财产纠纷诉讼、侵权诉讼中?
黄一朗和李曼2003年8月通过一场相亲活动认识,9月搬到一起同居。2004年1月,李曼告诉黄一朗自己怀孕了,两人便办理了登记结婚。李曼在2004年6月生下了孩子黄琳琳。
有了孩子之后,生活更加忙碌,而黄一朗的工作需要经常出差,再加上两人是闪婚,感情基础不够稳固,于是,开始不断争吵。就这样磕磕绊绊过了10年,2015年5月,李曼与黄一朗的矛盾终于无法调和,李曼向法院提出了离婚诉讼,并以这些年孩子主要是由自己抚养为由要求多分一些夫妻共同财产。看到妻子的起诉状,黄一朗的家人对他说:“你们夫妻二人同居没几天她就怀孕了,你常年在外出差不知道,街坊四邻私下都说女儿长得跟你一点儿也不像!这其中可能真有问题。”尽管夫妻一直吵闹,但黄一朗还是不愿意相信妻子是这样的人。最后,在家人朋友的坚持下,他向法院提出了进行亲子鉴定的请求,并表示愿意承担鉴定的费用。经过鉴定机构确认,黄琳琳确实与黄一朗没有血缘关系,黄一朗不是黄琳琳生物学上的父亲。
这一消息对黄一朗来说无疑是晴天霹雳,抚养了这么多年的孩子竟然是妻子和别人的小孩,如今妻子还以多抚养了孩子为由要求多分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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