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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335021
代孕孩子面临的法律困境
http://www.100md.com 2019年10月20日 婚姻与家庭·性情读本 2019年第10期
亲子鉴定,小乐,王女士
     桂芳芳 张温文

    出于各种各样的原因,一些人选择用非法代孕的方式生育孩子,这不论是从法律层面还是从社会层面来看,都会面临很多问题。

    河南郑州的小乐不久前进入了公众视线。已经小学四年级的他,无法乘坐火车和飞机,从小到大,只能在郑州市的范围内活动。造成这种局面的起因,要从小乐的母亲说起。

    11年前,王宗琼女士接到一个陌生电话,称自己是代孕妈妈,怀了王女士的孩子,并寄给她一张照片。看到照片,王女士心头一紧,这孩子和自己长得太像了。2008年10月,王女士和代孕妈妈见了面,之后又做了亲子鉴定,结果显示,这个叫小乐的孩子,确实是自己的儿子。出于母性,王女士收养了这个孩子,并付给代孕妈妈9万多港币作为补偿。

    王女士患有不孕症,之前的两个女儿也是代孕所生。王女士回忆,当年为了做试管婴儿,她在医院培育了十几个胚胎,这些胚胎有一部分留在医院。为了给儿子落户,王宗琼和律师去寻找相关证据。当他们去保留胚胎的医院查询时,医院记录显示胚胎已被患者“自行带走”,医生解释说,“自带走”是指被患者本人取走。但王宗琼称自己从没取过胚胎,她的律师说,根据医院的管理规定,留存胚胎如果被患者取走,患者应当在登记本上签名,但医院的登记薄上只写着“自行带走”,没有取走人的签名,这显然是医院的失职。

    王宗琼又联系“代孕妈妈”,但电话已无法接通。去“代孕妈妈”生产的医院查询病历,孕妇一栏写的是“王宗琼”的名字,但登记的各项信息都与王宗琼的信息不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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