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在哪里,妈妈有生之年必须找你(2)
2000年11月9日,路顺东以拐卖罪被上海虹口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5年。判决生效的当月,不死心的唐蔚华再次前往广西罗城寻找儿子。她将儿子的资料递给了广西公安厅打拐办公室杨科长,杨科长分析后认为,王磊活着的可能性比较大。2000年12月4日,广西打拐办正式立案。就在唐蔚华寻找儿子几度失望时,一条重要线索浮出水面,杨科长在一次打拐行动中抓获了嫌疑人王明昆,路顺东曾经提出要把王磊寄养在王明昆家里。这仿佛一根“救命稻草”,让唐蔚华看到了久违的希望。然而,经过贵州警方审讯得知,王明昆并没有参与路顺东的案子,当时路顺东要求把孩子放在他那里寄养,他没有同意。唐蔚华的希望再一次落空了……
2003年10月20日,一个来自广西的陌生电话再次让唐蔚华震惊,对方说,他有王磊的消息,还绘声绘色地描叙了王磊的面貌特征,并称如果唐蔚华想看孩子,必须先带一万元前来广西,同时还警告他们不要报警,否则她就别想见到王磊。唐蔚华和王杰决定前往广西,他们不想错过任何一个有关儿子的消息。
2003年10月26日,唐蔚华和王杰在广西与那个陌生人见了面。对方声称自己无意中发现当地有个人贩子曾带过这个孩子,但人贩子势力庞大,他惹不起,这次他把这个消息告诉他们也是冒了极大的风险,让他们先给一万元报酬,然后再给他们看孩子的照片,如果是他们的孩子,再给一万元“辛苦费”告诉孩子的地址……
虽然这极可能是一个骗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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